惡性腫瘤已連續5年位居北京居民死因之首,而肺癌占全部腫瘤發病的1/5。北京市衛生局昨天公布心腦血管、腫瘤、口腔疾病防治計劃稱,將試點免費篩查肺癌,戒煙藥物擬納入醫保報銷。(5月19日《新京報》)
戒煙與醫保的“聯姻”,似乎從來不是“能不能”、而是“該不該”的辯題。一提到將戒煙列入醫保范疇,跳腳的遠比接受的多。拿醫保的錢,繡戒煙的花——這事兒聽起來挺讓人懊惱。中國煙民據說已達到3.5億,加上被動吸煙的人,恐怕只有極少數人不受香煙影響。這里面,男性吸煙率達到50%以上,青少年還有5000萬。人數之多、危害之廣,無需贅言。但為什么很多人對“醫保戒煙”覺得聽起來就不能接受,理由無非有三:一是醫保資金也是救命的錢,本來就僧多粥少,戒煙再來分一杯羹,這讓自掏腰包的大病、重病患者情何以堪?二是正如此前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先生的邏輯,如果戒煙藥入醫保的主要受益者是“偉哥的消費者”,那就說不過去了,難道買偉哥也要報銷?三是雖說“吸煙有害健康”,但吸煙又不是什么病,暫時也不會有什么生命危險,財政砸錢在戒煙上還要不要考量性價比?
這些疑慮,個個聽起來道理鏗鏘,但其實未必經得起辯駁。一者,醫保或者養老金,所謂“錢”的問題只是表象,僧多粥少也得看怎么去“分”粥。就像養老金并軌的真正阻力未必來自財政薄弱一樣,醫保對戒煙的兜底性負擔,非不能也、實不肯也。歷史上校車遭遇過“缺錢論”、營養餐遭遇過“缺錢論”……可較真起來,好像又忽然都不缺這點錢了。只要公共財政懂得做增量改革,別總是“抽誰補誰”,你戒你的煙、他看他的病,哪有利益攸關的矛盾?二者,所謂擔心醫保對戒煙負責會便宜了有錢人的觀點,實在屬于狹隘的身份論。醫保的對象,是合乎條件的公民,無論貴賤、不關貧富,因為醫保制度從設立之初,就沒有說過這是哪部分人的“專利”。
至于吸煙是不是病的討論,本質不過是將戒煙入醫保話題庸俗化的無妄之辭。正如專家所言,我國每年在治療與煙草有關的疾病上耗費多達近3000億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醫保資金。相比起這筆龐大的開支,戒煙入醫保的投入產出比更劃算。戒煙療程只有12周,所需費用估算僅為降血壓1/4,降脂的1/25。推行戒煙治療會取得顯著的長期財政收益,更會帶來醫療成本、曠工、人壽保險的顯著降低和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凡此種種,遠超戒煙藥物納入醫保本身的成本。再說,戒煙入醫保的意思,從來不是說抽幾支香煙就可以分醫保的一杯羹,畢竟,煙癮與吸煙現象是兩碼事情。
雖然戒煙入醫保并非“沒事找抽”,但如果不能逆轉公權部門“一手賣煙、一手禁煙”的互博悖論,這“戒煙入醫保”的正義性與正當性確實令人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