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中國的城鎮化或者說城市化在加速,這是一個十分可喜的現象。最近幾年,中國的城鎮化或者說城市化在加速,這是一個十分可喜的現象。目前,已經有超過半數的勞動力在城市中就業。但是和中國的整個經濟發展一樣,城鎮化也存在著一個效率低下的問題:一方面,城市建設浪費的資源太多,城鎮化的代價太高;另一方面,建成的城市結構不合理,運營效率低下,降低了城市工商業的競爭力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
效率低的種種表現
從世紀之交開始,許多省級、副省級城市大量征用城市周邊農民的土地,大拆大建,用“攤大餅”、平面擴張的方式推進城市化。
十幾年來,國內外專家反復提出中國城市化中的效率問題,可惜這些意見似乎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而“造城運動”卻從省級、副省級城市擴散到地級乃至縣級城市,全國各地超豪華的酒店賓館、辦公樓、政府大廈如雨后春筍般聳立起來。這種比拼造大城的運動造成了種種消極的后果。
1、“攤大餅”式的“造城運動”極大地浪費土地資源。我國是一個土地短缺的國家,本來應該惜土如金;但是,由于政府可以以極低的代價從農村集體征用土地,土地價格的扭曲,形成了一種大量浪費土地的城市化模式。城市化的要點在于人口的城市化,土地城市化只是人口城市化必須付出的代價。但在我國,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大大地超過了人口城市化的速度,土地資源的浪費十分驚人。城市居民的人均占地面積和工商業萬元產值耗用的土地面積都超過發達國家許多倍。還遠沒有實現城市化,許多地方已經鬧起了土地荒。
2、“雙重二元結構”拉大了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用大量占用農民土地而不給予充分補償的辦法推進城市化,不但造成數量高達幾千萬的“失地農民”,使出現“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的奇怪景觀,而且在城市內,也存在“偽城市化”的現象。這就是說,上億的“農民工”雖然已經在城市中就業,但他們的身份、收入待遇和得到的公共服務都沒有真正實現城市化。相當一部分城市居民并沒有成為市民,只不過是暫住在城市中的農民。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方面很難提高城市制造業和服務業的技術和效率,另一方面造成貧富分化。人們常說,我國貧富差距拉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城鄉的二元結構。更深入地觀察可以發現,我們這里存在的,是一種雙重的二元結構:一方面是城鄉之間的二元結構,另外一方面是在城市里面的二元結構。這種雙重二元結構是當前貧富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造成社會矛盾的激化。
3、城市間缺乏專業分工,產業的空間結構惡化,城市的運營效率降低。現在許多城市用“攤大餅”的方式盡量擴大規模,把金融服務業和各種各樣的制造業企業都堆放在城區里面,導致城市間的專業分工水平下降和城市本身的運營效率降低。因為專業混雜,就不能夠很好地發揮同專業的集聚效應,這樣就很難提高產業的運營效率。與此同時,這些大城市居民的生活半徑都變得很長,有幾十萬、上百萬的人每天都要從城外搬到城里,再從城里搬到城外,使交通擁堵成為常態。在高峰時段整個城市成了一個大停車場,汽車尾氣造成的空氣污染變得不能忍受的情況正在越來越多的城市發生。
城市化效率低下的原因
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
首先是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在合作化以后,農民帶著自己的土地“入社”,不能退出,土地所有權就轉歸集體所有,實際上掌握在基層政府的領導人手里。而城市土地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則屬于國家所有。在城市化的過程中,政府有權按農業產值計算的極低價格征用土地。巨大的差價由政府、開發商和其他拿到批租土地的人們分享。對于政府來說,這造成對所謂“土地財政”的依賴。對于開發商來說,價格的扭曲造成了土地使用上的極大浪費。與此同時,造成了龐大的尋租溫床,使一些與土地批租和經營有關機構的官員“前腐后繼”,大案要案頻發。
第二是政府職能的錯位。從歷史源頭上說,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城市都是從“市”,也就是市場交易中心發展而來的;而中國的大多數城市卻是從“城”,也就是“都”(政治中心)發展而來的。
政府的職能本來應該是提供公共品并保證市場有效運作。在市場有效運作的條件下,城市的規模和產業結構會通過市場規律的作用而趨于合理化,政府只是因勢利導地進行規劃引導。而在政府主導“駕馭市場”的情況下,城市化不是“從下到上”地以市場發展為基礎進行,而是“從上到下”地按照政府和領導的要求進行的。就像人們常說的,城市像公司,書記是它的董事長,市長是它的總經理。這樣,許多官員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自己對“城市化”的理解,運用行政權力來“經營城市”,決定城市的規模和產業結構。
第三是層級制城市結構。作為市場交易中心,所有的城市本來應該是地位平等的。城市之間只有輻射范圍遠近之別,而沒有權力大小之分。但是我國城市的結構是層級制的。城市分成不同的行政等級,有省級城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城市、縣級城市等等。上級城市管轄下級城市,在行政主導城市化和城市等級結構的體制下,形成了一種正反饋的機制:城市規模越大,它的行政級別就越高;反過來說,行政級別越高,支配資源的權力越大。于是就出現了一種官員行為的常規,這就是盡量運用手中的權力把自己管轄城市的規模做大,然后他們就有可能晉升到更高的行政級別并擁有更大的支配資源的權力。如果說在上世紀80年代只有個別大城市存在“攤大餅”、“造大城”的問題,現在則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
最后是認識上的偏差。我們做研究工作的人都有責任弄清楚這些問題。比如,城市規模是不是越大越好?城市對于工商業的發展具有集聚效應,因此,城市需要有一定的規模。另一方面,城市聚集又有某些負面效應。所以,城市規模并不是越大越好。這里有一個利弊權衡的問題。由于這種權衡,在世界各國發展的過程中自然形成了城市空間結構布局的一種趨勢,這就是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業,需要設立在較大的城市里。其原因是:金融業的分支繁多,包括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一整套的支持性行業,如會計師行、律師行和金融咨詢機構等等,而且這些分支行業間關系密切,有必要設在同一城市里。輻射范圍越大的金融中心,從業人員的數量越多,就需要設在規模越大的城市之中。紐約、倫敦等人口上千萬的巨型城市都是國際金融中心。而制造業的情況不是這樣。制造業的各個行業之間是通過產品發生聯系的,彼此間的聯系不是那么密切。權衡利弊的結果,制造業企業設立在小城市里效率可能更高。而且制造業企業設立在小城市中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既能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環境和交通條件,又能帶動周邊鄉村的發展。研發中心的情況也與此類似。把它們建立在小城市或大城市郊區山清水秀的地方更符合研發人員的要求。
前幾年我們在蘇州調研時,有人反映,蘇州有個很頭疼的問題,就是留不住人。好不容易從內地招來的專業人員,呆不了多久就轉到上海去了。開始時,人們對發生這種情況的解釋是:相比于上海,蘇州城市太小,對于向往大城市文化社交生活的年輕人缺乏吸引力。我們對這種解釋有些懷疑,便進行了更深入的調研。結果發現,蘇州毗鄰上海,只要在交通上做些改進,居民便利地享受大城市的文化社交生活是不難做到的。問題倒是發生在專業交流方面。由于蘇州產業的專業化程度不足,產業分散,相同專業人員的數量就很難達到能夠共同切磋技藝和通過碰撞產生新思想的臨界點。在當今技術飛速進步的時代,一個人在這樣的地方呆得長了,容易在學識和技術上變得落伍,所以他會尋求一個能夠和同行交流的地方,使自己的學識技術能夠不斷求得長進。
應對措施
面對以上形勢,為了提高我國城市化的效率,我認為應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進行地產制度改革。落實農民的土地產權。二是改革財政體制,改變層級制的城市結構。三是重新界定政府的職能。政府應當集中力量辦好它應該辦、但現在還沒有辦或沒有辦好的事情。做好城市規劃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但是需要注意,政府在做規劃的時候只能在市場趨勢的指引下因勢利導,而不能以長官意志取代市場或逆市場趨勢而動。四是加強對世界各國城市化經驗教訓的研究,提高我們自己對城市化的科學認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