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城市化討論較多,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也是熱點之一。這是好事,把城市化問題討論清楚了再行動,可以減少今后推進城市化過程中的代價。因為城市化不僅會擴大內需,帶動經濟增長,也會帶來各種社會和環境問題。
推進城市化,要把提高城市化質量作為首要目標
說到推進城市化,過去往往是提出一個城市化率的目標。但十八大修改了十七大“城鎮人口比重明顯增加”的目標,提出的目標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為什么這樣做,因為中央認為、全黨認為,中國城市化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城市化率不高,不是城市化速度不快,而是質量不高。從宏觀層面看,城市化質量不高表現在3個方面。
一是人口。1.63億多進城就業的農民工不能市民化,處于“半城市化”狀態,沒有享受或沒有完整享受城市居民應有的國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社會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市民權利。
二是布局。布局的混亂主要表現在,許多城市不顧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物理極限,盲目擴張城市功能、做大城市規模,增大經濟總量,使全國大跨度調水、輸電、輸氣、治污的壓力越來越大。特別是水及其帶來的問題尤為嚴重,不得不靠超采地下水維系正常生產生活的城市越來越多,由于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面沉降面積越來越大。
三是形態。越來越多的城市形成環繞城區擴大城市面積的城市形態,這種“攤大餅”式的城市擴張,直接帶來或加劇了交通擁堵、房價過高、污染嚴重等“城市病”。城市化率剛剛50%多一點,但很多城市己經患上“城市病”,而且病得不輕。
所以,推進城市化,要把思想統一到十八大的要求上來,把推進城市化的立足點放在解決上述問題上,不要僅僅是為了占地賺錢,為了房地產景氣,為了拉動投資,為了增長速度的提升去推進城市化。
推進城市化,要走符合規律的城市化道路
推進城市化,到底要發展哪類城市,是小城鎮還是大城市,也有很多爭論。有的更多從國情考慮,建議重點發展小城鎮,有的更多從國際經驗出發,主張重點發展大城市。
城市化在中國被稱為“城鎮化”,當時更多帶有城鎮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辦法,是“三農”范疇內的一件事,所以,把小城鎮推進城鎮化的重要途徑,要求重點發展小城鎮。這一方針提出己經13年,現實情形是,市場規律沒有如當初的決策之意去重點發展小城鎮,市場是找資源配置效率高的地方,而不管是小城鎮,還是大城市。農民工是跟著就業崗位走,不是按照城鎮化的方針走,不是跟著政策走,你讓他去小城鎮,他卻去了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和長三角、珠三角等大城市群。地方政府也沒有真正去建設小城鎮,因為小城鎮的土地不會賣出更多的土地財政來。
推進城市化,不要硬性規定重點發展哪一類城市或者小城鎮,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特別是要按照生態文明的理念,按照自然規律辦事,在那些山勢險峻、溝谷深切、巖層軟弱、空氣稀薄、淡水緊缺、災害頻發等生態脆弱的地區,不要硬要推進城市化,不要硬要發展小城鎮,硬要建設城市新區。這樣做,遲早會遭到大自然的報復。
推進城市化,要把工作重點放在體制機制建設上
推進城市化,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抓手,不是規劃出多少個城市群、劃定多少個重點鎮、開辟多少個城市新區、建設多少個新產業園區。城市化中出現質量不高的問題,與其說是城市化問題,不如說是整個社會的體制問題。推進城市化,政府要做的其實就是4個字,破舊立新。
一是破舊體制。打破以戶籍制度為標志,但根源又不在戶籍制度本身的計劃經濟留下的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以及以行政區為界、碎片化的公共服務體制、財稅體制等。
二是建新體制。建立能夠促進城市化按其自身規律健康發展的體制,包括市場配置資源、土地制度、財稅體制、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
推進城市化,要選準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
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是推進城市化中不得不面臨的一個棘手問題,面對1.63億外出打工的龐大群體,以及30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不做不行、做急了也不行,用什么樣的思路去解決,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有的主張通過拉平農民工與市民公共服務差距的辦法,一條線一條線地解決教育、社保、保障房等,待城鄉之間大壩兩邊的水即公共服務一般高的時候,破除戶籍就可以水到渠成了,城鄉就一體化了。但這一路徑是值得討論的。
比如,拿保障房來說,目前房價高,最需要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地區,往往是開發強度高,己經沒有多少開發余地的地區。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房價高、外地人口多,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大,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需求量大,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建設空間。但若繼續無限制地占地建房、建設基礎設施,按照過去的速度增加開發面積,意味著越來越多的綠色生態空間要變成水泥板,意味著吸附顆粒物、提供清新空氣、涵養水源的生態空間越來越少。一塊多達3000平方公里的水泥板,空氣質量怎能好呢。所以,要統籌考慮一個地區的經濟、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實現三者的空間均衡,用空間均衡的思路,考慮這類地區城市化質量提高和外地人口市民化的問題。
推進城市化,要改變以行政區為界畫地為牢的方式
這與前一個問題有關,解決房價高、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大的地區的城市化難題,必須改變以行政區為界、畫地為牢地推進城市化的方式,其中之一是研究改變土地指標分配的方式。
現在土地指標是按照行政區分配的。土地能賣錢,給土地指標,就相當于給了一部分錢,土地是第二財政。所以,657座城市,2856座縣城、1.7萬個建制鎮都強烈反映缺地、缺用地指標。各個城市和小城鎮在分配給本地區的建設用地上規劃建設城市新城、產業園區。結果是,到處都是房地產項目、產業園區,但每一個小的城市新建片區、產業園區的功能都不完備,沒有集聚效應,沒有人氣,因為過于分散,達不到入門人口規模。布局是混亂無序的,到處都有工廠、住宅小區,到處都要建設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到處都要拉電網、建軌道交通、高速公路。但尷尬的局面是,越來越多的地方,老百姓不讓建了,環境群體事件越來越多了。
在城市化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提升的階段,應該像提高工業化質量一樣,實行“上大壓小”?!吧洗蟆保褪窃谕鈦砣丝诿芗某鞘腥旱貐^,打破行政區界限,選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對較好的中小城市,通過集中使用土地資源,形成有吸引力的新城市,使之與原來的特大城市等組成空間形態緊密相連、城市功能互為補充的城市群,形成緊湊型、集約型的城市化模式?!皦盒 ?,也不是讓中小城市衰敗,就是改變每個級別的行政區都在自己的轄區、在自己的圈圈里擴大城鎮面積的推進城市化方式,減少過于分散化的規模小、功能不可能健全的城市化擴張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