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鄧飛微博曝料稱,在山東濰坊,化工廠、造紙廠將致命性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逃避監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進行多年。(2月17日新華網)
去年春節期間發生的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談》就刊發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脅悄悄逼近》的報道。全國僅3%的城市地下水基本清潔,足以說明地下排污之猖獗和瘋狂。
無良企業污水直排地下的現象引起公眾共鳴。諸多網友痛陳回鄉見聞:家鄉的水已變質變臭,親朋和鄰里多人得了癌癥,一些地方政府漠視企業違法排污。媒體在質疑,輿論在炮轟,公眾在憤怒,可是“相關監管部門”卻似乎沒有意識到企業地下排污現象的嚴重性。這么多年過去了,民眾頻頻舉報,媒體屢屢曝光,持有尚方寶劍的監管部門,至今沒作出任何回應,甚至連一句慣用的“正在調查”也懶得說。
相比污染地上水源,將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系,不僅日后更難治理,而且必將遺禍子孫。無良企業為了逃避監管為了節省成本,將污水直排地下事實上已經觸犯了《刑法》,是一種遺毒子孫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按理說,地下排污的無良企業,理當是“攤上大事兒了”;可是,即便全國僅余3%的地下水基本清潔,地下排污的無良企業仍舊活得好好的,那些失職瀆職的監管者也無一人因此受到處罰。
誠如《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所呼吁的:不做地下水污染的“難民”,我們都該有所作為!讓我們大聲對那些地下排污的無良企業、對那些失職瀆職的“相關監管部門”說:你攤上事兒了!你攤上大事兒了!如果我們生活的地方存在類似違法地下排污的無良企業,所有人都應該積極向媒體反映、向部門舉報或者干脆通過微博公開;而當地的政府部門必須對媒體的曝光和公眾的關切給出及時回應,違法地下排污者以及失職瀆職監管者都應該被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不要等地下水都被污染完了再來下大力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