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稱,中國的城鎮化不應該是進入新的快車道的大躍進,而應該是一種自然的進程。在這一過程中,多余且愿意進城的農村勞動力可以進入城鎮,可以作為新的勞動力被城鎮所吸收,總體社會福利應得到提升,以縮小城鄉差別。而其中,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關鍵。
日本《外交學者》雜志網站2月13日報道稱,正值中國乘坐火車、汽車和火車返回各自的家鄉過年之際,人們值得思考一下這樣一個問題,即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年度人口流動對于中國存在的兩個世界——富有的城市和貧窮的農村——意味著什么。盡管許多西方人認為中國是一個富有的經濟對手,但這個國家的財富仍主要集中在城市。大約有3.94億中國人每天的生活費仍不足2美元。從收入到預期壽命等幾乎所有社會經濟指標來看,農村人仍遠遠落后于城市人。
由于存在著這種差距,每年都有數億貧窮農民進城來尋找工作。迄今為止,大多數農民工“被拉動到”城市里來的原因,主要是被城市更多的經濟機遇所吸引。
但是,越來越多的人經常是因為失去土地而“被推到”城市來的。根據2011年在中國全國對1700多名農民的調查,每7個村子中就有一個被政府征地,至少是被征用部分土地。在很多情況下,征地者既沒有事先征得農民的同意,也沒有做出補償。像天津、重慶、無錫等土地嚴重不足的城市打著“加快城鄉結合”的旗幟大張旗鼓地發起了城鎮化運動。調查結果顯示,他們承諾將向失去土地的農民提供各種城鎮社會保障,子女可以上城鎮的學校,農民可以轉成城鎮戶口,但往往不能履行承諾。
在城鎮化的過程中,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關鍵:如果失去土地所有權,農民更可能蜂擁進入城鎮,同時往往無法獲得各種服務和機會,變為可能引發動蕩的城鎮二等公民。
家庭因貧窮和失去土地進入城鎮并苦苦掙扎,是巴西、巴基斯坦、南非等國城鎮化的一大特點,進而形成了龐大的城鎮貧民區。相比之下,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的城鎮化卻使擁有土地的農民逐步變成城鎮的一部分。由于擁有土地或通過土地在市場轉讓而獲得的資源,農民獲得了可使這種過渡變得輕松的收入和機會。
迄今為止,中國大多數農民工在老家仍有土地和孩子。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一份報告說,2008年,中國的留守兒童大約有5500萬人。
文章指出,中國曾經進行了三次具有歷史意義的法律修訂,朝著試圖讓中國農民獲得長期土地所有權保障的方向邁出了重要步伐。這種保障對于促進理想的城鎮化進程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這些法律向農民提供了可延續的30年土地所有權,如果希望進城居住或經商的話,農民能夠將土地租賃給他人。
然而,這些法律的實施措施卻遠遠跟不上。僅有部分農民獲得了正式反映其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文件,他們因此在面對日趨增大的土地壓力時感到非常無助。農村女性的境遇更糟,因為發放的土地文件通常都不寫上她們的名字。這是一種嚴重的歧視。2012年底,中國國務院朝著正確方向采取了一些措施,提出要修改《土地管理法》,旨在增加對征地農民的補償。最近,中共中央要求大幅加快為農民土地確認所有權的司法登記速度。
但其中的風險是很大的,有關方面需要作出更大努力,以確保中國的城鎮化進程更多的是由機會的“拉動”而非失去土地的無奈而“推動”的。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向所有農民——無論男女——頒發土地所有權文件、修改土地征用法規、向農民提供擁有農田的更長使用權、堅持任何遷徙均可以獲得城鎮戶口和全額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