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性的二元結構下產生的獨特的三元結構及各地區間的差異決定了我國城鎮化的推進方式不能照搬國外經驗。建國初期,由于戰略需要,我國采取了優先重工業的偏斜式發展模式,由此形成了“有量無質”的二元結構。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城鎮化發展明顯滯后于工業化。改革開放后,在農業生產效率提升與戶籍制度的共同作用下,中國(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農村工業部門得到快速發展,形成了獨特的三元結構。這與威廉·阿瑟·劉易斯的“兩部門經濟發展理論”有明顯的不同。工業化的非典型性演進方式以及各地之間的差異決定了我國城鎮化的推進將不會以一種照搬國外經驗,或者非此即彼的方式進行。
工業吸納就業能力偏弱是限制城鎮化發展的主要原因。城鎮化進程本質上是改善其相對于工業化的滯后程度的過程。傳統方法在衡量城鎮化相對于工業化滯后程度時僅能反映農村工業部門發展因素的影響,而沒有考慮重工業高產值、低就業,以及戶籍制度的影響。而這兩點恰是中國城鎮化的獨特之處。通過考慮“工業吸納就業能力因素”與“戶籍因素”,我們對傳統方法進行修正調整。結果顯示,我國城鎮化相對于工業化的滯后程度自改革開放后并未得到明顯的改善,只是不同階段主要影響因素有所不同。工業吸納就業能力偏弱是限制城鎮化推進的最主要原因,戶籍與農村工業部門發展的影響相對較小。
未來中國城鎮化道路或以城市群的方式漸進式推進。通過對農村工業部門發展因素、工業吸納就業能力因素以及戶籍因素三個方面對中國各省域進行分析,我們總結出我國未來城鎮化發展應遵循的原則:首先,幅員遼闊、地區間差異顯著的特征決定了我國需在多個地區發展城市群以形成烽火臺之勢,而非依靠有限幾個大都市輻射全國;其次,不同城市群將根據現有成熟度、輻射帶動能力依次發展,某個城市群內部也將優先發展核心地區;最后,不同地區的城市群發展思路各不相同。
鄉鎮企業、經濟發展具有特色的區域可以根據自身優勢,通過合理提升部分地區的行政級別推進城鎮化進程;老工業區、老三線地區則需針對自身重工業產能過剩的情況,進行跨區域的整合和優化。其中部分第三產業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地區,可以通過產業結構的升級實現城鎮化水平的提升。
蘇、浙、粵、閩、魯、遼等地未來城鎮化提升幅度最大。結合三因素分析的結果以及對各地區絕對、相對經濟實力的分析,我們認為在現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區域城市群繼續發揮輻射作用的基礎上,未來我國城鎮化的進一步推進將可能再分兩步進行:第一步,依賴自身特色經濟形成城市群的區域如山東、福建;由于輻射能力較強形成城市群的區域如遼寧、湖北、重慶;受益于現有城市群輻射的區域如河北、內蒙古。第二步,具有輻射能力但次于第一步驟相關區域的,如陜西等,而形成的城市群;受益第一步驟形成的城市群的輻射效應的區域,如湖南、四川、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