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清理工程轉包和違規分包而導致福建信通公司中途退出,如果不是中鐵六局與福建信通公司之間因為“中介費”的承擔問題引發了一場惡性群毆事件,如果沒有媒體的深入調查,這一筆“中介費”可能永遠也無人知曉,這項潛規則可能要等待另一個事件的發生才會大白于天下。
筆者孤陋寡聞,這回真是大開眼界。按照客運專線每公里造價1億元計算,這條37公里的高鐵造價大約37億元。當然,在山區如果隧道涵洞多,造價會更高一點。但是福建信通公司付出中介費1億元只要求施工11座隧道工程,也就是說這一個億只能攤到這11座隧道工程的成本中,而不是整體的造價里。這里面的“油水”有多少?現在的分包潛規則有一包、二包、三包,有的甚至達到四包的,層層分包克扣的費用是多少?最后包到工程的真正的施工隊往往只能成為“賣鋼筋、賣水泥”的了。在施工的過程中,還有各式各樣的灰色成本,真正用到工程上面的錢到底有多少?這樣做出來的工程,質量不言自明。
更讓人感到驚愕的是,作為鐵道部直屬單位的中鐵六局,可以說是“嫡系”,卻不一定能中標,一家遠在東南沿海的民營企業福建信通公司卻能保證中鐵六局中標。有關部門的權力尋租已經到了“六親不認”的地步。這當然是一億元的“中介費”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收取了“中介費”的有關部門確實有這樣的權力,可以說是一手摭天,可以操縱整個招標流程,想把項目給誰就給誰,而且所言不虛,讓中鐵六局中標了。表面上看,有關部門相當給力,“拿人錢財,為人辦事”,還是挺講“道義”的,可惜這個“道義”不在正道上。實際上,那些招標過程、合法程序、公平正義、誠實信用早已經被踐踏在腳下。有關部門的權力之大到了讓人無法想像的地步,這也讓高鐵的招標亂象露出了冰山一角。
當然順著這個事件,順藤摸瓜,揪出幾個貪官不是難事,也可以發現在這個利益鏈條下面的各個食利階層。但是正所謂“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如果體制無法改變,權力得不到切實的約束和監管,尋租就永遠不會停止,前腐后繼也就不足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