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年,為了改善人民生活,縮小我國城鄉差距,國家積極推行農村城市化建設。這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必要之舉和必經之路。但是農村城市化建設是一個任重道遠的過程。其需要整個民族素質的提升,政府相關政策法律的完善相配合。近期,在網絡上盛傳的“十億村支書”石國松事件,影響甚重。一個小小的村支書,在農村城市化和所有制改革中,居然能累積十億資產,確實應該給我們敲響警鐘。當前利用改制之機侵占集體資產的行為屢見不鮮。因此我們不能將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惠民之舉變成某些人大發橫財的機會,不要盲目的追求改革發展速度,而應該注重各方面協調發展。走穩、走好經濟強國之路。
城市化是一個漸進的自然歷史過程和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城市化要建立在工農業發展的基礎之上,而且要市場主導,政府有效引導監督,二者有機結合,是城市化健康發展的有效保證。城市化不能盲目攀比,不能不顧條件,一味追求速度。要知道城市化速度越快,出現的問題會越多。城市化要由經濟發展水平,就業崗位的增加來決定。過分強調城市化率會帶來巨大風險。大量農民被占用了土地而拿不到應有的補償、找不到妥善的生活來源,會帶來生活、社會、環境、治安等一系列問題。我們要避免拉美和非洲部分地區的過度城市化教訓,加強城市化過程的宏觀調控,要扎扎實實地推進速度、規模適度的高質量的城市化。
有些地方的思想還存在偏差,認為發展經濟才是重中之重。一塊地放在那里光種田不利用,閑著也是閑著,還不如讓一些人放手去搞一搞。只注重了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忽略監督和控制其操作的手段。對于石國松,就有很多人僅僅看到他在當地經濟中的影響,而對其一些爭議性的手段,和上ˊ訪的村民視而不見。農村城市化,最根本的目的是讓農民富裕起來,而不是讓個人富裕起來。農民人均生活水品和收入普遍提高了才是一個地方實實在在的成績。而現在一些人的思維里顯然逐本求末,忽略了民生,造成了農村城市化的虛假繁榮。表面上田地都蓋起了高樓大廈,但是人民的實際生活轉變沒有得到實現。因此政府應該放緩腳步,不要盲目的追求速度,而應該塌實的完善監控和引導制度,不能完全“放手”。在當今這個時代,土地是人民生存之本,更是有很大的價值,如果有關部門應該傾聽百姓的聲音,控制土地轉變轉變的過程,這樣才不會讓一些人有機可乘,中飽私囊。
有關法律規定,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實行民主管理,資產狀況的公布一年不少于兩次并接受監督。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經營方式的確定和變更、重大投資項目、干部報酬及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的處置和應收無效債權的核銷、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主要集體資產處置和其他重大事項等事項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討論通過并進行公布。集體資產占有或使用單位對集體資產拍賣、出售、轉讓、兼并、租賃、清算,股份經營及改組股份制等情形必須由評估事務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而石國松將公司的股份轉讓到自己名下完全是背地操作,而有關部門也著重關注經濟成效,而忽略了將國家的規定落實到改革進程之中,放松了監督管理。
總之,城市化是一個相當復雜的概念,土地用途的轉型只是城市化的表面特征,經濟結構轉換,法律制度的完善、生活方式的變更才是城市化的內在動力和實質內涵。希望當地政府可以根據村民反應的情況結合法律妥善處理石國松事件,讓受害的村民真正的享受到國家改革所帶來的實惠。讓農村城市化健康穩妥的邁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