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試水由政府“購買服務”,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部分城管的職能交給了物業公司,效果不俗,城管業務外包的所謂“西鄉經驗”隨后逐漸在深圳全市推廣。
然而今年7月18日,深圳南山警方通報一起涉黑案件———承包城管業務的某公司全體25人涉嫌收取保護費、尋釁滋事被一窩端———城管業務外包的弊端突然被暴曬在陽光下。
記者調查發現,城管業務外包既無章可循,也欠缺有效的監管手段,致使不法分子披著政府的外衣從事非法活動。
對此,深圳市城管局日前表示,是出臺新政策加強監管抑或取消城管業務外包,將于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決定。
涉黑團伙搖身變成“執法者”
2011年9月9日晚10時許,深圳南山區粵海街道發生一起兇殺案。在燒烤攤被街道辦執法隊協管員曲波等一伙掀翻后,趙曉強持刀追上去,捅死了龔波。一名小販透露:龔波是承包粵海街道辦城管業務的深圳匯運豐公司的一名隊員,該公司全員涉黑。“黑城管”被曝光。
到底匯運豐公司是在承包城管業務后才“變黑”還是未承包前已經涉黑?一位曾參與該案偵查的知情人披露:團伙骨干張強早已涉黑,10多年前,張強在南山落腳,經常在后海村人“斌頭”開設的拳館練拳,拜入“斌頭”名下。“斌頭”當時網羅了一批體壯如牛的拳手,稱霸后海,2003年因爭奪蠔田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之后,其徒弟“阿苗”繼承衣缽,繼續在后海為非作歹,2007年遭到警方打擊,獲刑18年。2007年以后,“阿苗”的師兄弟張強名聲日隆,并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這位知情人說,張強欲插手粵海街道的城管業務,便與羅某波、尹某峰合伙,利用羅某波名下的物業管理公司,承攬粵海街道的城管外包業務,并采取“圍標”等方式競標得手。
說是競標為何最后變成抓鬮?
一個明顯帶著涉黑背景的公司,如何能順利地承包粵海街道辦的城管業務?是否如知情人所說的是“圍標”?
隨著粵海街道辦領導班子更換,招標過程也說不清楚了。當時的街道辦執法隊大隊長馮雨自稱避嫌未參與招標過程。在他記憶中,最后是由“抓鬮”決定由匯運豐公司中標。
馮雨是深圳南山城管局執法監察大隊的現任大隊長,原來的粵海街道辦街道執法隊隊長。馮雨說,當時街道辦一共拿出5個標段招標,按照規定每個標段必須有3家以上的公司競標,只要是有保安隊伍的獨立法人公司,都可以參與競標。當時他要求對外公布競標公司,具體有沒有對外公布他并不清楚,很多人都是自己找上門來的。
對于張強是否“圍標”,馮雨稱,為了避嫌,執法隊隊長不參與招標的具體工作,因此他并不知情。他說,街道紀檢、財務、辦公室、執法隊等不少于4個科室參與了招標工作。馮雨表示,后來挑選出幾家有資質的公司,最后由抓鬮選出。
一場競標活動,最后竟由抽簽決定,這樣的結果未免過于兒戲,但馮雨稱,招標過程有紀檢部門參與,應該是公平公正的。
變味
準入標準籠統模糊 57個街道各自為政
記者從深圳市城管局獲悉,城管業務外包沒有統一準入標準,由各地街道辦自行裁量。正因為這樣,城管業務外包在推行過程中慢慢變味。
在粵海街道這起涉黑案中,匯運豐公司如何中標一直是記者關注的問題。記者曾就此采訪街道辦相關負責人,街道辦聲稱會以通稿形式答復,但記者收到的文字答復上,對購買服務時要求對方需要什么資質、街道辦有什么標準等,沒有只字提及。
記者帶著疑問來到南山區城管局,還是沒有得到答案。記者來到區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表示不清楚城管業務外包標準是由哪個科室制定。項目辦主任不了解,法制科也不清楚,記者在詢問多個科室后,還是沒有一個科室能夠說清來龍去脈。
馮雨說,具體的招標標準他不清楚,最基本的是兩點———“獨立法人公司和人手。”深圳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說:“這個是各個街道辦自己把握的”,至今全市并沒有一個統一準入標準。
記者發現,城管業務外包在深圳遍地開花,但對于要求對方有什么資質、有什么標準等,都十分籠統模糊。深圳一共有57個街道,各有各標準,在招標過程中也沒有向外公布,在操作過程中難以避免圍標或暗箱操作。據南山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已直接跳過南山區紀委,由深圳市紀委介入調查粵海街道辦當時的招標是否存在貓膩。
變質
有效監管猶如空話 欺上瞞下野蠻砸攤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街道辦城管科人員透露,缺乏有效監管,讓城管業務外包直接變了質。這位人士說,一些街道將城管業務外包出去后,往往追求效果而忽略過程,因此協管員欺上瞞下,當街道檢查時,小區難見亂擺賣等現象,實際上都是協管員事先通知小販讓他們不要出來。平時小販向協管員交費,當有小販不從時,協管員直接砸攤。盡管街道執法隊也有人巡邏檢查,但協管員只要和管理片區的隊員搞好“關系”,隊員也會“只眼開只眼閉”。
燒烤攤攤主李先生稱,他曾給協管員交過保護費,每月500元,其實只要還有利潤,大伙都愿意交保護費。他稱,的確見過有小販因為不交保護費被砸攤的,但不好透露具體地點。
在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后,如何實現有效監管是道難題。一紙文書能夠有效約束簽約公司?答案是否定的。龔波被殺案明顯揭露出———匯運豐公司員工已經直接參與執法。
在粵海街道辦,記者擺出龔波案例后,馮雨對協管員參與執法的回答多是“不知情”、“沒接到匯報”。對發現有協管參與執法后,街道辦會如何防范?馮雨僅以“加強隊伍管理”這樣的話回應。
深圳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說,局里一項調研表明,不少協管員到公司后,僅接受簡單培訓就匆匆上崗,有的甚至缺乏基本培訓,加上他們缺少公務員紀律、法規方面的約束,導致部分協管員參與違法行為。
何去何從
假如確實難監管 城管外包或取消
據悉,深圳市城管局不排除日后取消已實行5年多的城管外包服務政策,相關決定將于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
作為市級主管部門,深圳市城管局早在今年3月就已關注到城管業務外包帶來的負面影響。市城管局稱,今年3月開始展開調研,結果已初步形成,高層正在最后協商,相關措施“近日內出臺”。
城管局相關人士說,按初步意向,假如監管實在無效,最遲兩周內出臺新政策或取消城管服務外包這一政策,如果保留,會在準入資質、日常運行和質量評估等環節加強監管。
“對于服務外包的問題,我們的初步想法是,盡量進行規范和加強管理。”該人士說,服務外包如果有存在必要,會出臺一系列規范性措施改進,至少包括“三道關”(準入資質關、運行監管關和質量考核關),實在規范無望,城管局可能會撤銷城管業務外包。考慮到合同問題,也可能會在合同到期后取消這一機制。
該人士坦言,叫停外包服務之后,一些街道可能會人力不足,可聘請正式保安公司的保安員做協管員。
聘請保安公司保安員是否換湯不換藥?該人士表示,會加強培訓。
解釋
深圳西鄉的城管業務外包
物業公司被政府聘請為“城市保姆”后,承擔“大城管”的服務職責,主要包括八項“硬骨頭”責任(注:城管部門最“困身”的“六亂”工作,幾乎全部移交給物業公司巡查員):
1、三班倒、24小時的綜合巡管;2、巡查國有土地,勸阻亂搭建;3、市政市容養護;4“四害”消滅;5、協助城管監督商戶做好“門前三包”;6、協助街道開展專項整治、救災搶險等應急工作;7、組織街區文化娛樂和宣傳活動;8、向市民和商戶提供便民服務。(文/記者 全良波 圖/記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