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防護欄其實是復雜城市生活的創造之一,是安全保護的一道屏障,是不少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礎設備之一。沒有陽臺的住戶可因此晾曬衣服,還可防止小孩和物品墜落等。換而言之,防護欄已是百姓庸常生活的一部分。
大英縣為什么會對一張尋常的防護欄耿耿于懷?恐怕還是權力美學作祟。一棟棟高樓看上去干凈得體、馬路寬闊、綠樹成蔭,這可能是許多官員夢想中的城市形象,但這種只重其表、忽略其里的做法其實并不值得提倡。
具體到大英縣的這次拆除行動,盡管當地拿出了整治城市亂象的宏大理由,卻并非天然正義。作為一項牽涉多數市民的公共決策,它究竟是怎樣出臺的?“縣委、縣政府集體決策”就能隨便對百姓家的東西指手畫腳,想拆就拆嗎?從法律上來說,防護欄無疑是公民自家的財產,有權決定其去留的只能是它的所有人。不管它值不值錢、臨不臨街,它的私人屬性都是不變的。政府想拆可以,得跟百姓商量,而不是靠決策。
當然,對那些嚴重超出需要防護的窗戶的必要范圍、看起來像搭了個小陽臺一樣、在里面又養鴿子又儲存東西的防護欄,確實需要規范管理。但那畢竟是很小的一部分。
尊重百姓的庸常生活其實是一種“必須”的公共品質。大英縣的防護欄拆除行動有必要叫停和重新審視。如何給權力者更多的制度性約束,令其做服務型而非管控型政府,也是值得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