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申請8148份,終審合格5531戶,深圳保障房第二次終審名單于9月初正式公布。
據深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胡建文透露,深圳將建立常態化住房保障輪候制度,目前正在大力推進的人才安居工程,以及即將推出的安居型商品房,有望惠及每位深圳市民。
保障房管理難題一直困擾住房保障工作常態化,而隨著大規模保障房被集中建設,后續如何分配和管理,被提上日程。
籌建24萬套保障房
“十二五”期間,深圳計劃新增安排籌集建設保障房24萬套,總建筑面積約1616萬平方米,為8萬戶符合條件的戶籍住房困難人群和40.8萬戶符合條件的人才實施住房保障。
據深圳市住建局有關人士介紹,自2010年中開始,深圳開始構建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貨幣補貼在內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其中,廉租住房主要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難家庭,這個覆蓋范圍還將擴大;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由公共租賃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保障。
而“夾心層”住房困難家庭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員工以及符合條件的人才,則由安居型商品房進行保障。這是深圳獨創的保障房形式。
近年來,由于轉手存在巨大的尋租和獲利空間,深圳保障房申請環節出現多次漏洞,“騙購”屢禁不止。
6月1日,深圳住房保障條例修改獲得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這類行為祭出重拳:對不符合條件的騙購人處10萬元罰款,并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同時如果騙購人申請成功后被主管部門發現,則加處1倍罰款,達到20萬元。
6月2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5)》明確規定,已分配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禁止上市交易,對根據相關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僅能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價格回購,并重新分配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
“今后會嚴格限制經濟適用房上市流通。同時,將公共租賃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為主要的保障形式。”9月2日,市住建局副局長胡建文表示,租賃型保障房成為住房保障主力的話,就要求政府建立公平和有效的住房保障輪候制度。
輪候常態化
深圳多位人大代表認為,如何具體細分需要保障的人群,以使得他們與待分配的房源或貨幣補貼一一對應,是住房保障輪候常態化的難題。
深圳正在向香港和新加坡學習,香港有非常嚴謹的輪候和退出制度。
據香港公屋聯會總干事何偉民介紹,在目前的香港公屋輪候冊上,有超過11萬人等候“上樓”。而已經住進全香港大約200個公共屋邨的約為280萬人,再加上住進居屋的60萬人,香港約有一半人都住在公營房屋。
目前香港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是3年,平均每人居住標準是11.2平方米,如果一個人居住超過30平方米,港府有權將房屋收回再分配一個較小的單位,除非居住的是60歲以上的長者。
此外,根據香港房委會于1987年推行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凡是在公屋單位居住滿10年的租戶,須在往后每2年申報收入一次。
而深圳保障房尚無完整的數據以及分配、輪候和退出機制。廉租房、公租房一旦獲得資格,并無明確退出時間;而2011年7月之前的經適房在購買5年之后,即可上市轉手交易。
根據《深圳保障房性住房條例》,購買保障房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僅在出現以下4種情況時,政府可收回:已另行購買擁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員戶籍均遷出本市的;因銀行實現抵押權而處置保障性住房的;需要轉讓所購保障性住房的。
萬科[簡介 最新動態]總裁郁亮向記者坦言,目前內地仍無一個城市建立了良好的保障房分配、輪候和退出制度,這是保障房最大的問題所在。
對此,本報記者了解到,深圳正在探索建立保障房綜合管理平臺,逐步整合相關部門的人口、資產、戶籍、住房、職稱、學歷和納稅年限等政務信息,以建立常態協作的工作機制。
“基礎信息還是第一步,首先要弄清楚有多少需要保障的人群,才能確定需要提供多少住房,怎樣提供,以及如何退出等問題。”據參與上述工作的人士介紹,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請,先后通過協調規劃國土委、公安局、交警局等9個相關職能部門和30多家商業銀行,實行“九查九核”,4次公示,淘汰率高達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