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最新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查出閑置房地產用地2648宗,面積11944公頃。如果把這些土地換算成實際商品房供應,以平均容積率2、每套住房90平方米計算,將會增加270多萬套住宅。按人均30平方米計算,將會解決800多萬人的住房問題。(7月28日《人民日報》)
類似數據2009年、2008年都公開過。這幾年,一邊是土地管理政策越來越多、越來越嚴、越來越完善,各種形式查處違規占用耕地、土地的行動越來越密集;另一邊卻是違規違法占用耕地土地現象越來越多,特別是閑置未開發土地像割韭菜一樣,一茬又一茬的“生長”。多年來,專家學者、土地管理部門等都在分析查找原因,可謂眾說紛紜,但閑置土地卻照樣年年清年年有。在筆者看來,主要是土地違法、土地閑置中蘊藏著巨大利益。
從地方政府來說,土地財政、土地GDP政績是地方政府孜孜以求的。在這個層面上,中央政府要保護土地、耕地,而地方政府卻要從賣地中要小金庫收入,要GDP政績。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執行中央嚴格土地管理政策是被動的、消極的,并且是被嚴格管理的對象。而地方政府在土地上卻有著巨大利益,土地嚴格管理政策是要把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割掉,其難度可想而知。
從地方官員以及土地管理官員來說,也有著巨大利益在里面。這幾年土地征管、房地產開發成為官員腐敗的高發區。土地交易、拍賣中暗箱操作、官商勾結的腐敗行為不說,就是在土地閑置中的腐敗現象也非常之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顯示,六成閑置地是由于征地矛盾等“政府原因”造成。但其中真正合情合理的“政府原因”又有多少?又是否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成為開發商擋箭牌的情況呢?
從開發商來說,在房價上漲預期下,在土地越來越少、升值越來越快的預期下,開發商囤地越長賺得就越多。許多土地找出各種理由捂地閑置幾年后,土地升值空間或許比開發利用更大。有如此巨大的利益在里面,開發商們怎能不捂地閑置呢?
杜絕土地閑置問題的關鍵在于切斷土地閑置中的利益鏈條。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堅決把土地出讓金收入從地方小金庫里拿走,納入到財政預算內收入,然后根據土地出讓金的各種提取比例包括給地方政府的比例進行分配撥付,實行收支兩條線。
其次,應對于閑置土地的增值溢值部分收歸國有,不能讓囤地捂地的開發商從中獲利。比如開發商拍得的土地總價值為2億元,由于各種原因閑置幾年后,市場價格變成6億元了,這中間的4億元利潤差額就要按比例納稅。唯有鏟除滋生土地囤積的暴利土壤,才能使閑置土地“閑”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