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時間:2021-07-26 19:37:30
來源:城市化網
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7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從統一思想認識、促進農業高質高效、打造鄉村宜居宜業、保障農民富裕富足、堅持強基導向、深化改革創新等六個方面,提出了二十六條貫徹意見。
一是要統一思想,準確把握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認識到新發展階段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準對接黨中央對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和目標任務,切實找準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是要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目標做好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講話指出,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家現代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也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目標。為此,《意見》在第二部分重點圍繞穩固農業發展基礎,促進農業高質高效的目標,結合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明確提出要依法從嚴從快懲處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農產品犯罪行為,持續推進懲治制售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等偽劣農資犯罪行為。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積極配合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涉及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的生效裁判和行政處罰決定中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力度。要切實實施民法典,依法審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糾紛案件,保障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推動家庭農場培育和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助力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要加大對種源“卡脖子”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南繁硅谷”種業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農業科技進步和創新。要加大黑土地司法保護力度,以持續改善環境治理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要堅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強化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工作,依法審理長江、黃河等重點水域禁捕案件,加強農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三是要以助力鄉村建設行動、打造宜居宜業美麗鄉村為目標,完善司法服務和保障措施。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意見》圍繞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明確提出要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依法嚴懲農村黑惡勢力,依法懲處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合法權益犯罪行為,促進鄉村和諧穩定。要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總體目標,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及農村地區污水、黑臭水體、垃圾污染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相關案件,運用司法手段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地區水電路氣房訊等涉農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案件,助推補齊農村發展短板弱項。要依法加大對農村地區傳統村落、傳統民居等歷史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力度,助推農村優秀歷史文化傳承。要妥善審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糾紛案件,助推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激發鄉村發展內生動力。要妥善審理涉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維護新就業形態下農民進城務工人員勞動保障權益。要以貫徹民法典為契機,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推動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四是要以落實惠農富農政策為目標做好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農業農村工作,說一千、道一萬,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落實黨中央惠農富農政策,保障農民富裕富足,也是人民法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的工作。《意見》第四部分圍繞惠農富農目標,針對涉及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痛點難點問題,明確提出要依法懲處截留、擠占農業補貼犯罪行為,積極開展根治涉農民工欠薪專項行動,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權益,加大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等民生案件審執力度,從方方面面切實保障惠農富農政策在司法領域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要堅持強基導向,積極發揮人民法院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政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也把強化人民法庭建設、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作為工作重點。特別是昨天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將堅持強基導向,強化人民法庭建設,提升基層法院司法水平,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社會治理作為大會主題。在此背景下,《意見》強調要堅持強基導向,增加鄉村地區司法資源供給,不斷強化人民法庭建設。改革和優化人民法庭布局,圍繞矛盾糾紛特點因地制宜設立特色巡回法庭。合理設置巡回辦案點和訴訟服務點,最大限度減少群眾訴累。要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緊扣市域、縣域治理需求,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三農”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發揮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在訴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促進農民群眾“學法、信法、用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為自覺,營造良好鄉村建設法治環境。
六是要深化改革創新,不斷完善人民法院服務“三農”工作機制。要為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做好司法服務和保障,人民法院需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的能力水平。《意見》在第六部分從推動有效銜接、提升服務質效、完善便民惠民舉措、以科技賦能司法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貫徹落實措施,明確提出人民法院要不斷深化改革創新,持續完善服務“三農”工作機制,精準對接脫貧地區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要更加注重系統觀念,聚焦目標任務,著力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推動人民法院服務保障工作質效。要堅持群眾需求導向,不斷升級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使訴訟服務向農村延伸、向網上延伸,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訴訟服務。要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為司法工作提供強大技術支撐,提高司法解決涉農糾紛的便捷性、高效性、透明度,以科技賦能人民法院服務“三農”工作。
農為邦本,本固邦寧。習近平總書記在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講話強調,全黨務必充分認識新發展階段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下一步,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聚焦目標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加快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奮力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法院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能力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