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市轄區,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相同,屬縣級行政區,由地級市、直轄市管轄。
行政級別
直轄市的市轄區行政級別是正廳局級
副省級的市轄區行政級別是副廳局級
地級市的市轄區行政級別是正縣處級
特點
市轄區與其他縣級行政區相比,顯著的特點就是為城市主體(即市區)的核心組成部分和區域經濟發展的中心;居民以城鎮人口為主,城市化一般處于較高水平,人口密度大,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經濟相對發達,并且第三產業占比一般較高;社會、文化、金融、貿易等相對比較繁榮。我國發達地區的市轄區管轄的區域以街道為主,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過程中的市轄區管轄的區域以鎮、鄉為主。
數量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9》,截止2018年底,中國共有縣級區劃數2851個(其中市轄區970個、縣級市375個、縣1335個、自治縣117個)、鄉鎮級區劃數39945個(其中鎮21297個、鄉10253個、街道8393個)。
設立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出臺的《市轄區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
一、直轄市和地級市可以設立市轄區。
二、市區總人口100萬人以下的市,平均每40萬人可以設立1個市轄區;市區總人口100-300萬人的市,平均每50萬人可設立1個市轄區;市區總人口300萬人以上的市,平均每60萬人可設立1個市轄區。最小的市轄區人口不得少于2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不得少于10萬人。
三、與市區連片的工礦區、林區、旅游風景區、港口區、開發區及其它自成一體的地域,可單獨設立市轄區,但其總人口,和非農業人口不得低于最小市轄區標準,并且經濟發達、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
四、市轄區的設置要規模適度,布局合理,不得形成飛地。
五、中心城市郊縣(縣級市)改設市轄區,需達到下列標準:
1、縣(市)域與城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國土開發利用連為一體,部分區域已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的市區規劃范圍。
2、全縣(市)就業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于70%;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達到75%以上。
3、改設市轄區的縣(市),全縣(市)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轄區的平均水平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財政收入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轄區的平均水平。
六、市轄區的設立、撤銷、更名、政府駐地遷移等重大調整事項,按照國務院關于行政區劃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概念區分
市轄區:在民政部備案,有行政區劃代碼排,一般指城市除掉縣及縣級市的剩余區域。比如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黃浦區、廣州市白云區。
主城區:往往指主城區范圍內的中心城區,比如,截至2020年,北京市共下轄16個市轄區,城六區即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被認為是主城區,而昌平、順義、房山等不被認為是主城區。
建成區:是指在城市行政區域內征用的土地和通過實際建設開發的非農生產建設區域。它包括城區集中連片的部分和分散在近郊、與城市聯系密切、市政公共設施基本完善的城市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