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申報工作的通知。據悉,為推動綠色建筑創新,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申報工作,申報對象為獲得綠色建筑標識且竣工驗收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
通知明確,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申報條件包括申報項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方面技術體系具有突出創新性,關鍵技術達到行業領先;規劃設計、施工建造及運行等管理有創新,工程質量優良,實際運行效果良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使用者滿意度高、體驗性好、獲得感強;示范性強,可復制性強,具備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
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原則上由工程項目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技術咨詢、物業等單位聯合申報;也可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聯合其他單位一起申報。
通知對授獎數量有明確的要求:2020年度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授獎項目原則上不超過60個。每個獲獎項目獎勵的單位為申報主體,不包括分包、材料供應等單位;獎勵人員總數不超過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