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7 13:31:05
來源:東方網 作者: 左崇年
涉及工資、獎金的話題總是格外引人關注。前不久,同事間工資應不應該公開的話題引發熱議,有媒體就“你會打聽同事工資嗎”發起網上投票,結果顯示,表示會打聽的人占多數。打聽同事工資僅僅是同事間茶余飯后的消遣行為嗎?記者采訪了解到,遠不止于此。有不少公司將“禁止私下交流工資獎金”寫入合同,甚至還有公司讓員工簽訂收入保密協議,明確違反者將被開除。( 1月6日《工人日報》)
企業到底要不要實行薪酬保密制度,一直是個討論不休的話題,贊成者,反對者,各執一辭,莫衷一是。目前我國法律中并無明文規定薪酬必須保密,也沒有限制用人單位實施薪酬保密制度。按照“法無禁止則可行”的原則,企業可以制定“薪酬保密”制度,但是前提必須是事先告知,讓員工知曉,并在勞動合同中簽訂協議。
職工薪酬,也就是工資,為什么要保密?過去年代,職工工資從來不保密,張三多少,李四多少,怎么少的,如何多的,是小菜拌豆腐——一清二楚。如今為什么要“薪酬保密”?據說,企業的理由是:用人單位實行薪酬保密制度,主要是從保護員工隱私、防止互相攀比、減少員工流失等方面考慮。
的確,如今企業有了“自主權”和“自主錢”,企業和用人單位有權制定薪酬標準。但是薪酬標準應該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諸如在同一個崗位,干著同樣的事,完成同一樣的任務,可是結果工資卻大不相同,有的企業老板完全根據個人的喜惡,對“看順眼”的,“聽話的”員工開出的薪酬就高,反之卻少;薪酬無標準,完全是老板一句話,高興就多給,不高興就少給。沒有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結果辛辛苦苦的員工工資卻沒有“上班看報聊天,會耍嘴皮的人高”。這種“我想讓誰工資高就工資高,我想讓誰工資低就工資低”的老板說了算的薪酬標準,引發員工不滿,所以才有了“薪酬保密”制度這塊“遮羞布”。
筆者以為首先,“薪酬保密”不合法。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收入公開則是實現同工同酬的前提。“薪酬保密”這對一些基礎性、常規性崗位,或同一工種的勞動者而言缺失公平,同工同酬的權益難以實現。在用工實踐中,一些企業濫用薪酬保密制度的權利,對勞動者進行不合理控制,專家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與《勞動法》規定的同工同酬原則相沖突。
其次,“薪酬保密”,容易被濫用權力造成分配不公。有了“薪酬保密”,工資發放稀里糊涂,薪酬怎么分配發放全憑用人單位老板一句話,薪酬高低看人小菜,不憑本事憑關系,你聽話,會來事,薪酬自然高,而一些人工作干得再好,任務完成再好,業績再大沒有關系鐵。容易造成以權謀私,濫用權力,“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挫傷了職工積極性,勞動者的價值不能真正得以實現。
再者,“薪酬保密”容易引發各種矛盾。大家都互相保密,從而引發猜疑和懷疑,都擔心自身付出的與得到的不能成正比,猜疑老板搞親疏,從而產生不信任心理,這樣既不有利于員工之間的團結信任,反而有心理隔閡,影響團隊精神,不利于員工積極性的最大化發揮,同時會造成員工的離心離德,產生信任危機,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很難形成。正如有關專家認為,“法律對于工資是否公示并無強制性要求,但勞動者對自己的工資享有知情權,因此,無論企業是否公示職工工資,都應制定明確的工資支付制度。”所以“薪酬保密”制度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