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廣大中低入群體的住房需求,重慶市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限制標準、戶型標準、申請審核等相關政策進行了一些調整,同時確保公租房姓“公”性質、申請審核程序等政策保持不變。
這是記者7日下午從重慶市政府舉行的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重慶市政府首先對保障對象的收入限制標準進行了調整,取消了之前嚴格的收入條件限制。之前的收入條件限制是: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事實上,在第二次公租房搖號配租中,對重慶主城區工作的重慶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三類人”取消了收入限制。同時,參加工作三年以內,并且沒有住房的公務員,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請人群。
同時,重慶市對申請人的戶型標準進行了微調。原來是按面積配租的,但各個片區公租房不是一張圖紙,戶型面積不同,考慮按照戶型來算更合理,要求兩個人及兩個人以下可申請單間配套或一室一廳,三個人及三個人以下的可以申請兩室一廳,四個人以上的就可提出三室一廳的申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