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布,從多個方面推動重塑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
6日,國家發改委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詳解意見具體內容,對大眾關心的放寬落戶是否意味著房地產調控放松、工商資本入鄉發展難該如何解決、如何促進農民增收等問題進行了解答。
放寬落戶不等于放松房地產調控
解決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問題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一環。數據顯示,截至2018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級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
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司長陳亞軍在發布會上表示,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聯動,光靠小城鎮、小城市其實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需要推動大中小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意見提出,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
國家發改委近期印發的《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中,明確了相關城市放寬落戶的具體要求。其中,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
頻提放寬落戶限制,也引發了是否會放松房地產調控的猜測。對此,陳亞軍在發布會上回應稱,放寬落戶不等于放松對房地產的調控。不管戶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是必須堅持、不能動搖的。
陳亞軍表示,應該始終把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這個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剛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借機“鉆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戶政策也是“因城施策”的體現。陳亞軍表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過優化積分落戶的政策來調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來城市發展、能為城市做出貢獻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蔓延。同時個別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還是要嚴格把握好人口總量控制的這條線,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引導人口合理的流動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發生。
工商資本入鄉不能富了老板、丟了老鄉
城鄉融合發展,離不開工商資本的支持。工商資本入鄉發展,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鄉村的一個重要舉措。
國家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副司長周南表示,工商資本下鄉帶去的不僅僅是錢,更重要的是帶去了先進理念、先進技術、先進管理模式以及人才。所以工商資本入鄉發展可以說鄉村有需求、資本有動力、發揮作用有空間。有些地方工商資本入鄉,“激活了一片區域、壯大了一個產業、帶動了一方農民”。
但不可忽視的是,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入鄉發展可能會面臨一些合作機制、利益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
對此,周南指出,一方面,要優化鄉村基層營商環境,強化政策支持、穩定政策預期,引導好、服務好、保護好工商資本下鄉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設立必要的防火墻,不能富了老板、丟了老鄉,守住耕地紅線和生態紅線,守住農民權益不受損的底線。
意見提出,建立工商資本入鄉促進機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法律規劃政策指導和誠信建設,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基層營商環境,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引導工商資本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資金、產業、技術等支持。完善融資貸款和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等政策,鼓勵工商資本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進入鄉村生活性服務業。
并且,支持城市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臺,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農地農用,防止農村集體產權和農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多渠道促農民增收
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比持續下降,但需要注意的是,近幾年的縮小幅度逐漸收窄,農民持續增收面臨比較大的挑戰。
數據顯示,城鄉居民收入比從最高點的2007年3.14倍,持續下降到2012年的2.88倍,進而下降到2018年的2.69倍。
為進一步完善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讓農民富起來,農民的錢袋子“鼓起來”,意見明確,統籌提高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四方面的收入。
其中,在工資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落戶,減少從事農業的農村勞動力數量。另一方面是對沒有落戶城鎮的農民工,要從優化就業環境、擴大就業崗位、提高勞動者素質這三個方面入手,來提高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在農民的經營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財政、信貸、保險、用地等政策,降低農業成本、提高農業收入;又要提高職業農民技能,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統籌提高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
除上述四個渠道外,陳亞軍還指出,要增加農民的收入關鍵靠分子和分母聯動,一方面要做大分子,另一方面要縮小分母。
所謂縮小分母,就是減少農民。陳亞軍表示,農業就業人口占全社會就業人口的27%左右,農業產業增加值占GDP的7.2%左右,農業勞動生產率還很低。要持續轉移農業就業人口,特別是通過城鎮化來減少農民。這樣剩余的農業勞動力能夠占有更多農業生產資料、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有利于推進農業機械化、實現農業現代化,也有利于提高農業勞動者收入。
所謂增大分子,即提升農業的價值鏈。陳亞軍表示,通過農業農村新業態的培育,包括一二三產業的融合、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拓寬或者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兩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實現農民收入的持久穩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