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7 15:49:13
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4月16日)許多媒體都報道了中國醫師協會就廣州醫生譚秦東被跨省抓捕一事所發表的聲明。中國醫師協會的聲明稱,該會認真閱讀了廣州醫生譚秦東所撰寫的《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以及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認為刑法應當謙抑”。
同樣來自昨天的消息說,國家藥監局在其網站發布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藥監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此外,國家藥監局官員證實,國家藥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鴻茅藥酒事件看似圍繞中藥而展開,行業主管機構的介入,也將這一事件的注意力引至中藥的審批以及療效問題上。不過,這其實只是鴻茅藥酒事件的一個方面,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次要方面。實際上,鴻茅藥酒事件的要害就在于公權力使用不當,就在于地方性警權跨域行使所依據法律的模糊性。而恰是跨域行使警權的地方機構以及對警權行使負有監督職責的當地檢察機關,應該出面回答和解釋公眾對此案的種種疑問,以此來回應全國輿論的關注。
鴻茅藥酒事件之所以引發全國公眾的密切關注,就是因為這個事件事關公民權利和公權力各自的行使和使用邊界與界限。這個邊界與界限,事關公民言論自由的憲法性權利如何實現、如何保護,也事關公權力使用的正當性及其憲法淵源。當然,此事之所以引起全國輿論的熱議,也更在于人們對這種地方警方跨域行使警權實施抓捕所帶來的社會公平與公正問題的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警方跨域抓捕行動都會引發輿論的關注。那些引發輿論關注、爭議和不安的地方警察機關跨域行使警權實施抓捕的行動,都事涉公民言論權。這其中既有記者職業行為所引發的言論爭議,也有普通公民發表議論而引發的言論爭議。最早引起人們關注的,正是地方警察跨域抓捕記者。從以往引發全國輿論關注的此類案件看,至今為止還沒有一起涉言論權的跨域行使警權實施的抓捕事后被事實證明是正當的。
這起新發的地方警察機關跨域行使警權實施抓捕的行動,再次凸顯了警權結構設計的重要性。“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都使得中國警權結構設置有必要進行層級上的重新調整和劃分,按照跨地域行使警權的國家層面和限制地域行使警權的地方層面進行警察機構設置,并由此劃分不同警察機構的事權,使事權和警權一一對應,從制度上解決實際存在的跨域警權沖突問題,進而在整個司法架構上解決程序正義問題。”(見光明網評論員文章《涼州警方抓記者再顯警權改革必要性》)
正如中國醫師協會的聲明所說,在事涉公民言論權的問題上,“刑法應當謙抑”。刑法罪名的成立,是以具體行為為構成要件之一。言論成為行動之一種,構成刑法所入罪名,有極其嚴格的限制條件。在此,且不說在立法以及司法上對把損害商譽罪列入刑法始終存有爭議,實際上,以廣州醫生譚秦東所發言論,警方內設的法律部門應該具備分辨此言論是否構成刑法罪名要件的知識。顯然,在類似此案涉公民言論權的事件,“刑法應當謙抑”的前提,是警權應當謙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