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見》,青島將統籌推進戶籍、就業、社會保障、教育、土地、財政等相關領域制度改革,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關鍵,創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體制機制。到2020年,全市實現106.5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其中,非戶籍轉移人口90.5萬人,本市就地轉移人口16萬人),46.4萬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74%和64%以上。
根據《意見》,青島將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把農業轉移人口利益放在首位,積極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穩步推進教育、就業服務、養老、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使全體居民共享現代化建設成果。
為加快外來人口市民化,城中村、城邊村人口市民化和農村居民就地就近市民化步伐,青島將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分類分步推進城中村和城邊村改造,有序推進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強小城鎮和農村新型社區人口承載能力,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依法自愿有償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等地上附著物的農民,區(市)政府可給予合理補償或發放等額“房票”,在轄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抵作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