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中醫學院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通知,告知各單位:學生的畢業證、學位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就讀專業、學制、學歷、學位等情況,貴單位應取消此類證明或材料。(11月20日《貴州都市報》)
面對 “奇葩證明”,高校也很無奈和糾結。前不久,有應屆畢業生聯系筆者,要求幫忙開具2018年6月能夠順利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證明。一件尚未發生的事情,卻要求高校開具不合理的“奇葩證明”;萬一學生畢業論文答辯沒有通過、不能按時拿到畢業照和學位證,怎么辦?然而,為了幫助學生順利就業,不少高校選擇了妥協和退讓,違心地開具了“奇葩證明”。
求職的過程,說到底是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符號互動的過程。在一個盛行印象管理的時代里,求職者總是試圖將最好的“鏡中我”呈現給用人單位;在社會信任缺失的當下,求職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通常都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為了打破信息不對稱,一些用人單位要求求職者開具證明,從而避免他們自說自話甚至弄虛作假。
在一個低度信任的社會里,信任只限于血親之中;在一個高信任度的社會里,信任會超越血緣關系。開具證明并沒有原罪,一些證明之所以被稱為“奇葩證明”,就在于它制造了一種人為的藩籬,讓人有一種被折騰的感覺——畢業證、學位證不僅具有公信力,也包含豐富的學生信息,用人單位還要求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顯然多此一舉。
“奇葩證明”飽受詬病,一些用人單位為何依然自彈自唱?在人的不確定因素增多的風險社會,一些人會千方百計“找漏洞”“鉆空子”;為了 “走捷徑”,一些作偽者的畢業照、學位證可能會造假。前不久,一位只有小學文化的騙子通過偽裝名校的碩士畢業照與學位證,成功應聘企業高管;“高管現形記”猶如一面鏡子,提醒用人單位“唯學歷論”也可能上當受騙。用人單位要求高校開具“奇葩證明”,就是試圖用高校的權威性與公信力,來避免符號互動的過程中出現信息失真、失準。
對求職者學歷信息有疑問的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學信網”來進行查驗。用人單位要求開具“奇葩證明”,說輕一點是偷懶之舉,說重一點是對求職者與高校的不尊重、不信任。一項原本需要用人單位自己做的事情,卻轉嫁給大學生和高校,“奇葩證明”方便了自己,卻折騰了別人。
今年6月13日,李克強總理在放管服會議上要求,“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只有將制度善意落到實處,讓民眾苦不堪言的“奇葩證明”才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