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出臺政策,明確自2011年5月1日起,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實行同一區內統一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自7月1日起,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實行同一區(縣)內統一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自10月1日起,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實行同一縣(市)內統一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
去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戶籍實現居民自由遷徙的意見》,提出徹底破除城鄉居民身份差異,推進戶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鄉居民平等享受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到2012年,實現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戶籍。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分區域統一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
城鄉居民“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較大,是目前城鄉居民之間由于戶籍問題造成的權利和福利差異主要表現之一。成都市委統籌委副主任秦代紅說:“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驗區,成都理當在全國先行先試、創造條件積極解決?!?
記者了解到,成都市各區(市)縣還將結合實際,積極穩妥推進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統一工作。暫不具備統一城鄉低保標準條件的區(市)縣,將按相關進度要求逐步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今年底前,實現城鎮建成區以外區域低保標準不低于城鎮建成區的65%;最終在2015年底前,全市實現同一區(市)縣統一城鄉低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