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8日,《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出臺。8個月后,首現官員“能上能下”地方樣本,昨日的湖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管理推進會通報,該省28名履職能力、精神狀態或擔當作為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被組織調整,其中8名官員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被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
28名官員被認定不適宜“現職”
據湖北省官方通報,依據《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該省共有28名官員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被調整職務,這次調整共有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平職交流等三種形式。
“免職”,涉及8名官員。包括2名國企負責人,免職理由為“領導班子軟弱渙散,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事業發展受到嚴重影響,干部群眾意見較大”;1名地方領導班子主職,1名地方領導班子主職,因“擔當精神不足,求穩怕亂,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堅持原則”,被免去現職、調離崗位;5名領導班子成員,免職理由為“組織觀念淡薄,精神狀態不佳,工作激情明顯減退”。
“改任非領導職務”,涉及2名領導班子成員,被調整的理由為“不思進取,憑經驗辦事,不學習鉆研業務,履職能力相對較弱”。
“平職交流”,涉及18名官員。其中4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因不安心工作,進取精神不夠,抓分管工作不力,平職交流調整;10人因不敢擔當、不愿擔責,工作中有畏難情緒,存在“老好人”思想,也被平職交流或轉任安排。還有4名官員被平職交流的理由為“經歷相對單一,工作方法和領導藝術相對缺乏,抓班子帶隊伍不夠嚴格”。
22名問題官員被誡勉談話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上述三種形式,“免職”即摘掉“官帽”,是“能上能下”中典型的“下”的形式;“改任非領導職務”、“平職交流”后,官員雖然仍有一定的行政級別,但是離開了領導班子成員等重要崗位。
湖北省官方通報稱,除了上述28名被調整的官員,還有22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官員,被處以批評教育、誡勉談話。
■ 釋疑
如何判定哪些官員該下?
去年中辦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后,各界普遍關注一個問題:怎樣才能對官員的履職表現作出準確評價,判定哪些官員該下?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湖北此番調整28名官員的職務,其中8名官員“向下調整”,依據的是該省去年12月出臺的《湖北省省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管理實施辦法》。該實施辦法出臺后,今年1月6日,652名從各地各單位抽調的業務骨干組成了62個考核組,對市州、省直單位、省屬企業高校的相關負責人,進行2015年度履職盡責考核。
考核形式以查閱資料、個別訪談、實地查核(專家評審)、群眾評議等為主。
談話在其中占有重要比例,考核某位副職官員時,有談話對象舉例說,“為解決一個小區物業糾紛,這位領導跑了40多趟,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考核組以此為切入點,向多名談話人了解情況,掌握了這名干部的優缺點,提出了調整工作分工的建議。
實地查核(專家評審)也是重要考核方式。以某地市去年修建的市民休閑廣場為例,考核組比對當地GDP、財政收入和廣場投資額,判斷該市該不該修建這樣一個廣場?是否超過了該市的實際承受能力?
怎樣避免“向下官員”復出反彈?
怎樣實現官員“真下”,避免走形式走過場?這也是《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出臺后各界關注的一個焦點。
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出席了昨日的湖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管理推進會,談到如何實現官員“真下”時措辭嚴厲。
“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李鴻忠表示,當前,湖北也存在為官不為的“四類先生”:一是“兩不先生”,政治上不強,也不踩“紅線”。二是“南郭先生”,混在“樂隊”里不會樂器只會佯裝比劃,但一較真就有問題。三是“撞鐘先生”,懶政、惰政、怠政,不勤政,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四是“好好先生”,不敢擔當,不敢得罪人,沒有原則,沒有立場,什么都好,就是不履行自己的職責。
他強調: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關鍵要勇于擔當,敢抓敢管。要落實“真下”,讓“為官不為者不能為官”,讓“不干事者出局”,讓“不為者無位”。
■ 鏈接
十余省份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
新京報統計,湖北是去年7月《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出臺后,首個官員“向下調整”的省份。
除了湖北之外,甘肅、浙江、青海、寧夏、安徽、河北、北京、四川、天津、新疆、山西、云南、廣西、吉林、福建等10余省份,則出臺了“能上能下”實施細則。
中辦印發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規定了官員不適宜擔任現職的10種情形。上述十余省份出臺的實施細則,則在10種情形基礎上有所擴容。
例如北京、寧夏規定,官員違規經商要被調整;河北規定,官員“妄議中央、損害黨和國家形象,或者投機鉆營、拉幫結派、鬧不團結的”會被調整,連續兩年未完成PM2.5年度指標、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可被免職或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