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深入推進,海南省省會海口市新型城鎮化及新農村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征地拆遷成為 地方政府一項紛繁復雜的重要工作,征地拆遷領域的職務犯罪問題也日益凸顯。
“近兩年來,海口市、區兩級檢察院查辦征地補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23件25人,農村征地補償成職務犯罪高發區。”2015年3月18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思陽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涉案人員多為農村基層干部,他們相互勾結、聯手作案的現象突出,幾乎每起案件背后都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條。
“微腐敗”釀成“大禍害”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間,海口市秀英區西秀鎮榮山村村委會主任王繼鑒,在協助政府管理征地補償款工作時,將政府征收該村土地補償款近8000萬元存入信用社,6次非法收受信用社工作人員賄賂共29萬余元。
此后,王繼鑒又借土地開發之機,以做村里公益事業和搞工程的名義,先后4次向一家地產公司借款400萬元。而后,王繼鑒將其中的320萬元交給榮山村在外地做生意的陳老板(另案處理)。
為方便取款,王繼鑒將180萬元轉入個人賬戶。2011年11月,王繼鑒將該賬戶中一筆150萬元定期存款作質押貸款99萬元給自己和他人使用。隨后,王繼鑒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資金罪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并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
2009年下半年,海南天地通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駿東為獲取利益,找到時任海口市演豐鎮鎮長陳江,請其在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中提供幫助,承諾給予其“好處費”,并提出讓陳江的小舅子吳有明冒充海口演豐熱帶作物場的土地租戶,再以土地租戶的身份取得廣物公司支付的補償款作為“好處費”轉給陳江,陳江表示同意。2012年12月,吳駿東以吳有明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用于轉出土地補償款,先后兩次轉入吳有明賬戶194萬元、908萬元。陳江安排吳有明將兩次收受的款項共計1102萬元轉賬或取現歸還其個人欠款及用于個人揮霍。2014年12月,陳江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這是一些發生在基層的典型的‘微腐敗’案例。”李思陽說,但“微腐敗”也會釀成“大禍害”,因為這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十分惡劣。
監督缺位難抵誘惑系主因
農村基層“微腐敗”不斷,“小官大貪”屢屢出現,究竟有何緣由?
“從近年來查辦的案件看,海口市征地補償領域之所以成為職務犯罪多發區,工作機制不規范是首要原因。”海口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徐賀認為,鄉鎮在采集和確認基礎信息工作中組織形式不嚴明,存在責任不明確問題,在征地分類、勘查丈量、補償款發放等關鍵環節缺乏規范的操作流程,給職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
徐賀說,在征地拆遷補償過程中,上級主管部門為了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賦予了組織征地拆遷部門或個人較多的職權,且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各鄉鎮在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工作中權責不明確,在多個基礎工作環節中重復使用同一工作人員,造成一些人員權力過于集中,導致失控。對資料收集、復核、統計、征地拆遷面積補償的認定、個案的處理具有確認權,成為部分被征地戶為獲取非法利益的尋租對象。
與此同時,征地補償工作大多只向群眾公開相關政策,而具體的征地拆遷面積、應拆除面積、附屬物、補償標準、補償金額等都不公開,或者公示不深入、不徹底。這種不透明公示,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權錢交易提供很大空間。
“從查處案件情況看,由于參與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人員組成的復雜性,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徐賀稱,他們普遍缺乏法治觀念,對違紀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模糊,抱有僥幸心理,在金錢的誘惑下鋌而走險。更有甚者,在巨大利益的驅動下走向了職務犯罪的深淵。
根治基層腐敗須多管齊下
作為檢察機關,如何充分發揮職能遏制城鎮化進程中的職務犯罪?
對此,李思陽表示,檢察機關正進一步加大對發生在基層的腐敗犯罪特別是“小官大貪”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征地拆遷補償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
同時,在查處征地拆遷補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懲防結合”的方針,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征地拆遷工作實際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方法,同時開展個案預防、案后預防工作,加強重點崗位預防。此外,征地拆遷部門應建立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系制度,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防范措施,完善有關制度。
辦案檢察官認為,征地拆遷主管機構要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確保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嚴謹性,同時明確每一個崗位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職能職責,并建立相應的追責制度。另外,還要完善征地拆遷檔案資料的收集、固定、備查制度。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固定工作,對于征地、補償內容等應采取錄像、拍照等方式予以固定,對相關檔案實行一戶一檔制,并指定專門部門進行管理。
“我們還要完善征地拆遷補償的公示制度,不僅要提高征地拆遷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開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還要嚴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杜絕暗箱操作。”李思陽說,另外,要做到監督途徑透明化,以便群眾監督,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發生。尤為重要的是,還要建立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崗前接受廉政教育制度,通過播放職務犯罪警示教育片、案例剖析等使工作人員知法守法,從而使他們時刻保持警鐘長鳴,做到自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