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一些互聯網平臺和O2O平臺銷售處方藥、打擦邊球現象普遍存在。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今日對此表示,按照《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只能在網上銷售本企業經營的非處方藥。藥品流通企業應守法經營,嚴格自律,切實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維護藥品流通市場秩序。
沈丹陽同時認為,“互聯網+”正在深刻影響傳統的藥品流通行業,商務部支持并鼓勵藥品流通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經營模式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