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上海被頻繁提及將率先試點征收房產稅。就上述通知,有業內人士預測說,可能在一季度末,包括上海在內的城市將試點征收房產稅。不過截至目前,有關房產稅征收方案的版本依然眾多,而新購房源很可能成為主要征收目標。
地價計入房產原值
耐人尋味的是,財政部、國稅總局發布的通知冠以的“名頭”是《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而房產稅問題是在第二、第三條中提到的。
在《通知》中,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稱,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對上述《通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分析說,根據1986年頒布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通知》,事實上對兩種征收方式都進行了細化,相當于‘參考書’的性質。但可以肯定,相關部門的通知,僅僅針對于現行的房產稅。”“現行的房產稅針對的是企業,而非個人,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通知也是針對企業自行建造的房產。”胡怡建舉例說,如果有企業拿地的成本是1000萬元,建造成本是500萬元,根據規定,就要按照總計1500萬元的“原值”來征收房產稅。
至少有3個版本
去年5月至今,有關上海將試點對個人所有非營業性用房征收房產稅的消息,一直處于猜測和“傳說”的階段。但開征預期一直揮之不去,且愈發有“暴風雨前最后的寧靜”之狀。
事實上,關于上海試點房產稅的說法在業內至少有三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只對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別墅征收。第二個版本是僅對新購房屋進行征收,且以每戶家庭名下一定房產面積為“起征點”。第三個版本是無論增量、存量都要征稅,按人均面積征收。房產稅稅率或為累進稅率,房屋價值高、人均面積大的房屋,稅率更高。
而關于房產稅的稅率,不同版本也不同,出現了按房價0.4%-0.8%之分。
在接受采訪時,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種種跡象和各種消息表明,房產稅降臨上海的時間點越來越近了,“想免稅的快下手,期望房產稅試點征收后房價跌的就摒著,沒買房打算的坐著看戲就行。”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征收房產稅的時機仍不成熟。上海中原研究咨詢部高級經理馬冀分析說,房產稅近期出臺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甚至有可能晚于契稅、個人所得稅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