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輝煌提供的購房人群數據顯示,今年第二季度,30歲以下買房人群的占比同比增加兩個百分點。在買房的年輕人中,一畢業就買房的畢房族有多少?“不多。”主要面向剛需買家的新塘新世界營銷負責人說,即使剛需樓盤,畢房族占比都不超過5%。(7月26日《羊城晚報》)
盡管“畢房族”僅占5%,但30歲以下買房人群多達34%,令人不無擔憂。在中國,為了一套房子,可以透支幾代人的財富,不在乎大半輩子為地產商和銀行打工。特別是,房子在中國已經不再單單是一個住所,它是婚姻的前提、個人能力的體現、未來安全感的寄托。然而,買房年輕化,折射出的是我們全民心態的變異和整個住房體系的漏洞。換言之,在社會轉型期,買房年輕化,折射社會心態畸形化。
不少年輕人因為過早當上房奴,不得不為了每個月的房貸“月供”緊衣縮食,除去日常開支、給老人的贍養費、為孩子存的教育經費以及償還房貸,真正可以支配的工資捉襟見肘。房子成為壓在心頭的一座大山,壓得年輕人喘不過氣來,也壓扁了他們的幸福感。因此,年輕人買房要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量力而行,切莫為了圖大圖好而讓自己背上沉重的經濟包袱。如果買房使生活質量急劇下降,顯然是得不償失。
可見,買房年輕化,倒逼租房規范化。隨著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強力推進,商品房租賃市場的逐步規范,先租后買、先小后大的購房理念,才更適用于年輕人。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問卷網,對1873人進行的調查顯示,66.9%的受訪者畢業入職后租房居住。可見,與其當痛苦的“畢房族”,不如做幸福的“租房族”。然而,調查顯示,就近租房難、虛假宣傳、中介費過高等,成為租房“三大難點”,從而也影響了大學生順利就業。因此,進一步規范租房市場,給力“租房族”,是地方政府的必然選擇。
在發達國家,普通民眾同樣面臨高房價問題;特別是剛入職的年輕人,更是無力購買房產,租房成為常態。發達國家民眾的租房積極性,除了源于政策保障、政府提供公租房或補貼之外,更在于對保障房建設的綱性要求,及對房屋租金的強力調控。2010年,法國有666個市鎮因保障性住房比例未達到《城市更新與社會團結法》最低20%的要求而被罰款,罰金總額為7620萬歐元。德國《民法典》等多項法律均強調保護租房者權益,各州、市及鄉鎮都設有獨立機構,制定各地段房租價格標準范圍;房租漲幅若超過20%就被視為違法,超過50%則構成犯罪。
因此,與發達國家相比,租房的局面在我國表現更為突出。要知道,“居者有其所”,不是每個人都有住房。也就是說,有相當一部分人要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而剛入職的年輕人,更是租房主要群體。基于此,我們不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一方面,通過政策調控手段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引導年輕人理性居住;另一方面,強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通過公租房、廉租房等,國家和年輕人建立起社會契約關系,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結合起來,使國家更具凝聚力,年輕人更有幸福感和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