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區內建游泳池”的新聞日前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大家紛紛熱議保障房該不該配套高級住宅小區設施,其中有些網友發出建游泳池“太奢華”的感嘆。該保障房小區內的游泳池從去年底就開始建設,目前已基本竣工,預計6月中下旬就可投入使用。(5月22日《中國經濟網》)
從報道來看,游泳池的整體造型是一個大大的“壽”字。不少網友表示:保障房配游泳池好奢侈,不如多修幾套房子;配備游泳池的保障房,能住進去的恐怕不是需要保障的貧困戶;這是地方領導搞的面子工程……網友們之所以有這么多“奇怪的想法”,是基于,保障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于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自然,保障房不能太豪華。
但我們看看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區內的游泳池,其實它還說不上豪華,只不過是占地面積較大的露天游泳池而已。何況據報道,該保障房小區目前已經入住2萬人左右,是寶雞市規模最大、住戶最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陜西全省保障房“和諧社區·幸福家園”五個試點之一,目標在于,在“居者有其屋”的基礎上實現“居者優其屋”。加強游泳池等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居民幸福感,何錯之有?
幾年前,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在一次政協小組討論時發言指出:“美國、加拿大的保障房也是帶花園、帶游泳池的,它與商品房唯一的區別是沒有產權。”他甚至表示,保障房就應建在市中心,否則就失去了保障意義;保障房如果僅僅是睡覺的概念,就和山洞沒有區別。王石也曾指出,新加坡的保障房有空中花園相連。我們的保障房目前雖然還不能做到這些,但配建露天游泳池還是可行的。
我們很多地方的保障房,正是在不能超前、不能奢侈,甚至不能太花錢的思想主導下,要么修建在偏遠市郊,逼得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買了房,不得不再買車;要么配套設施沒及時跟上,居民看病、讀書很成問題,甚至連超市、菜市、公交等都找不到;要么重量不重質,房屋質量沒保障,讓人難以安心入住……總之,讓保障房小區成為了“窮人區”,似乎這樣的保障房才沒有亂花錢。
事實上,在保障房制度進入成熟期的今天,作為重大民心工程,保障房也應往人性化方面發展。個別地方已經出臺明文規定:新建保障房小區須配套體育等公共設施,選址不能遠離主城區,等等。這無疑是可喜的。是啊,“窮人”也有在公共游泳池游泳的權利。只是,保障房小區配建了游泳池等設施后,要防止時間一長變成“臭水池”“無水池”,也要防止拿來牟取暴利,讓小區居民游不起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