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一響,黃金萬兩。隨著我國高鐵網的鋪開,高鐵福利也被更多人認可。于是,越來越多的關于高鐵明爭暗斗的戲碼在多地開始上演。地方越來越強烈的聲音不可避免地影響了一部分高鐵線路的走向和站點的設置,但這多半是以犧牲經濟性和科學性為代價。(4月25日《中國經營報》)
高鐵過境并設站,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拉動作用,可以說不可估量。正因為如此,一些地方展開了“高鐵爭奪戰”。比如,湖南邵陽10萬群眾施壓市長:“爭不到高鐵就下課”;又如,河南相鄰的兩個縣,過去情同手足,“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如今為了“爭高鐵”,雙方關系變得劍拔弩張;再如,湖北兩個“荊”姓兄弟市,為“爭高鐵”反目。問題是,高鐵是地方官民能夠“爭奪”得來的嗎?
眾所周知,高鐵線路的規劃設計,需要經過實地勘探、科學論證、成本核算、效益分析等程序,由國家發改委和鐵路部門定奪。地方可以提出建議供參考,但不會左右方案的制定,如果地方志在必得地去“爭奪”,不僅徒勞無益,反而是在給高鐵建設“添堵”。殊不知,地方開展“高鐵爭奪戰”,除了受地方保護和局部利益驅使之外,更折射出了規則意識的缺失。
人們在一切社會活動中,必須循規守矩。只有遵守規矩意識,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才會文明和諧。否則,整個社會就會發展無序,陷入混亂。比如,高鐵線路的規劃設計,必須嚴格按照規矩辦事,依法規劃,科學設計,合理布局;否則,就有可能會“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可見,“爭高鐵”就是不守規矩,而信奉“潛規則”。如一些地方熱衷于“跑領導”、“跑部委”、“跑專家”,找關系“通融”,用人情“擺平”,借權力“開路”。在他們看來,方案富有彈性,規矩可以靈活掌握,秩序可以隨意調整。
習近平曾多次強調:要“守紀律、講規矩”。可見,規矩是社會運行的底線,是社會有序運轉、人與人和諧共處的基本要求。衡量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一個重要標志就是政府和每一個市民的規矩意識、法律意識。因此,高鐵最終“花落誰家”,將由規矩而定;開展“高鐵爭奪戰”,只會是勞命傷財。這顯然值得各地反思。高鐵走線設站要有科學的分析和選擇,尋求最佳平衡點;應公開征集意見,尊重主流民意,確保公平公正;特別是,應建立一套“依法修路”的體制,用制度和執行力來擠壓人為因素、權力尋租的空間,以此終結“爭高鐵”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