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美麗、宜居、發達、前衛的特大城市,在世人的心目中,深圳是一個有著無限魅力的地方。深圳這一座城市能夠發展成為今天的水平和規模,城市總體規劃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深圳被稱為“一個基本按照規劃建設起來的城市”。30年中,深圳市先后編制和修訂過9次城市總體層面的規劃和發展策略。而其中最有影響力、對引導城市發展有顯著作用的有三次:即1986版總規、1996版總規和2006年開始編制、最近由國務院批復的2010版總規。三次規劃編制的時間跨度正好為10年,可以說,三輪總體規劃都以超前的規劃理念,全面引領了深圳城市的健康有序發展。
1986版總規
奠定特區發展基本空間框架
“帶狀組團式”城市骨架成型 規劃針對當時特區適度超前
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是在一定內時期指導各項建設發展的綜合部署,也是指導城市建設的藍圖。
自特區建立以來,深圳就十分重視城市規劃,堅持以規劃為龍頭,指導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
1980版是特區剛成立時最早的一次總體規劃。在這一輪總規中,劃定了深圳經濟特區地域范圍東臨大鵬灣,西連珠江口,南以深圳河與香港分割,北以山脊為界。特區東西長49公里,南北平均寬7公里,呈狹長形帶狀分布,總面積327.5平方公里。規劃特區人口60萬人。
1982年,深圳在制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經濟發展大綱》的基礎上,調整城市總體規劃,根據深圳地形狹長的特點,遵循“多點推動”的發展策略,確立了最富有生機活力的“帶狀組團式”城市結構,從東到西,依次為蛇口-南頭、羅湖上步、沙頭角三個組團。當時確立以上三個組團,主要考慮羅湖組團有原寶安縣城深圳鎮作為依托,蛇口-南頭組團可以依托蛇口工業開發區,而沙頭角則是當時重要的商業城鎮。1982版總規確定的“多中心組團式”的帶狀結構以老城區和主要對外交通口岸為依托,適應了產業轉移的需要,通過承接香港傳統工業帶動了三個組團的發展,為深圳的城市化推進提供了充分驅動力。
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深圳的經濟發展進入了快車道,城市規劃日益重要。在這一背景下,深圳從1984年開始編制《深圳經濟特區總體規劃(1986~2000)》(簡稱86總規)。正是這一輪總規,奠定了深圳經濟特區空間發展的基本框架,對深圳的城市建設和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當時,深圳經濟建設剛剛起步,特區范圍規模小,從東部沙頭角—羅湖—蛇口三點一線,呈現一種帶狀結構,現在的華僑城、福田、香蜜湖等均沒有開始建設,嚴格來說,這時的經濟特區還不能算是一個城市,因此,這一輪總規是以當時的經濟特區作為規劃的空間范圍。
86總規明確了“以工業為重點的綜合性經濟特區”的城市性質,確定了城市發展規模,同時提出了深圳城市建設的標準為國際先進水平。86總規提出了經濟特區城市規模,2000年預計達到80萬人左右,并有暫住人口30萬,即總計110萬人。相應的城市建設用地為123平方公里。
總規提出了福田作為未來的新行政、金融、會展、文化中心。同時,確定了特區由東部組團、羅湖上步組團、福田組團、沙河組團以及南頭組團5個組團組成的帶狀組團結構。通過適度超前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規劃建設深南大道、北環大道、濱河大道等大的道路體系。
主持2010版總規編制的深圳市城市規劃發展研究中心的鄒兵博士指出,1986版總規構建了較為完整的城市空間骨架,為后來特區分階段、有步驟地開展城市建設創造了條件。深圳特區20多年的發展建設,基本上都是按照這一結構有序推進。盡管后來人口規模和建設量大大超過規劃預期,開發強度也在不斷提高,空間不斷增密,但也始終控制在這一結構框架內。規劃劃定的幾條綠化隔離帶也一直得到保持,成為城市一道靚麗風景線和城市重要特色之一。
1986版總規適度超前的規劃理念和編制方法,得到國內同行的高度評價,并榮獲建設部第一個優秀規劃設計一等獎。
這一輪規劃的缺憾在于規劃范圍僅限于特區。但這也是受限于當時城市發展階段的制約,不應過分苛求。當時經濟特區處于起步之初,特區作為建設重點和對外開放的窗口,以外向型經濟為主,必須統一規劃,加大投入,加快建設。因此,本輪總規主要針對特區進行規劃布局,還沒有將特區外的建設納入規劃視野。
1996版總規
打下特區內外一體化堅實基礎
規劃范圍首度擴展至全市范圍 9功能組團明確城市基本骨架
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講話打破了國家改革開放一度停滯的僵局,深圳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掀起一個新的高潮。這一年,深圳特區全面城市化,原特區外的寶安縣撤縣改區,開始了大規模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與1986版總規制定時面臨的形勢相比,深圳城市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面臨的環境與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此時的深圳已不再是一個出口加工區,而是向一個特大型城市發展,產業結構得到很大提升,特區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三來一補產業向特區外轉移。福田中心區的規劃已經啟動,并開始進行國際咨詢,多個組團和三條軸線已經把空間結構擴展到特區之外。
有關專家表示,90年代中期,七大因素促使了深圳對86版總規進行重新修訂:1.城市范圍從特區擴展到全市,要求從全市范圍配置生產及生活要素;2.現代化國際性城市目標的確立,要求重新確定城市的功能及結構;3.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協調發展,要求深圳建立與珠三角銜接的城市運行機制;4.深港銜接問題的提出,要求深圳做好保證香港繁榮穩定的結構性準備;5.“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賦予了深圳市土地開發新的原則和目標;6.《深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九五”和2010年規劃》的制定,要依托與之相適應的新的城市空間;7.深圳經濟的結構性轉型,要求城市增長方式由粗放型轉向集約型轉變。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規劃國土部門從1993年起組織進行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歷時3年多,經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審查和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并通過公開展示向廣大市民征詢意見和建議,于1996年底完成《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成果編制工作,上報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于2000年獲得國務院正式批復,成為我市第一個由國務院批準的總體規劃。
1996版總規第一次將規劃范圍擴展至全市范圍,并為使城市規劃能夠適應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多種可能性。它確立了深圳發展的六大主要職能:具有全國意義的綜合性經濟特區、區域綜合交通樞紐、以集裝箱運輸為主的港口城市、與香港功能互補的區域中心城市、以高新技術為先導的區域制造業生產基地、一個具有亞熱帶濱海特色的現代歷史文化名城。
總規確定的城市人口發展的控制規模為:2000年400萬人;2010年430萬人。人均建設用地標準:2010年,112平方米/人,城市建設用地規模480平方公里。
總體規劃構筑了自然生態和人工生態兩個層次的空間構架:一是城市建設發展用地,呈“W”字型;二是保護與保護型發展用地,以山體、水系、植被和組團分隔用地為因素聯成系統,呈“M”字型。
城市建設布局結構以特區為中心,由北向西、中、東三個方向發展,形成輻射狀的城市基本骨架。在此基礎上,將全市劃分為9個功能組團和6個需控制建設規模的獨立城鎮,并以組團為基本單位進行產業布局,使各產業區像顆顆明珠鑲嵌于發展軸上。6個獨立城鎮包括處于生態敏感區內的公明、光明、石巖、葵涌、大鵬和南澳六鎮,用地面積約41平方公里,人口控制總規模35.5萬人。在開發中,必須限制城市建設的規模,集約利用土地,逐步實現村鎮集中建設。
西部發展軸由特區出發沿珠江口向廣州伸展,為全市重要的產業密集區;中部發展軸向龍華、觀瀾方向發展,為全市的物流走廊,并為特區中心組團配套;東部發展軸沿布吉、龍崗一線向惠陽方向發展,為全市21世紀最具潛力的增長點。
鄒兵博士指出,96總規對深圳城市發展意義重大。首先,它奠定了深圳特區內外一體化發展的基礎。不僅將全市范圍空間納入規劃范圍,而且同時對建設用地和生態用地進行了統一規劃,對特區外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系統建設起到了超前引導的作用。其次,總規確立的西、中、東三條發展軸線,依托廣深高速、梅觀高速、深惠公路等交通干道,構筑了深圳輻射狀的城市基本骨架,為深圳向西、向中和向東三個方面的區域聯系和輻射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總規超前規劃布置了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保證了后來城市在人口和用地規模都大大超過規劃預期的條件下仍能夠正常運轉,且保持了較好環境質量。最后,規劃確定的重要發展地區,如龍崗中心城、大工業區(現坪山新區)、龍華拓展區等,都是一種超前的規劃安排,為深圳今后的發展做好了鋪墊。
可以說,1996版總規無論在空間布局、用地規模、生態環境等方面,都為深圳特區內外一體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96總規的統領下,后來編制的交通、市政等專項規劃都把全市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
1996版深圳市總體規劃是深圳第一個正式獲得國務院批復的總規,獲國內同行和國際規劃界的高度評價,并獲得了1999年國際建協UIA榮譽提名獎,這是我國城市規劃首次在國際建協獲獎也是亞洲國家首次獲得此項獎項的提名。國際建協是世界建筑師行業的最高學術權威組織,時任國際建協主席的莎拉·托佩爾森·格寧博在頒獎儀式上說,作為一個新興城市,深圳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發展這么快,城市規劃實施得這么好,令人感到驚訝。深圳的城市規劃把自然環境,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創造了奇跡,獲得這個獎項當無愧。
2000年,1996版總規再度獲得原建設部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一等獎和全國規劃設計金獎。
2010版總規
在全國率先探索城市轉型
編制過程公眾廣泛參與 規劃重心從城市擴張轉向更新
城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2005年左右,深圳發展面臨“四個難以為繼”,土地有限、資源短缺、人口不堪重負、環境承載力嚴重透支,發展遇到瓶頸,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走到了盡頭,從增量向存量、從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為提供新時期深圳城市成功轉型的空間指引,深圳啟動了新一輪總體規劃修編,并在國內率先提出了城市轉型。
2010年8月16日,《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獲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規劃提出深圳的城市定位是:我國的經濟特區、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到2020年,深圳市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內。
2010版總規提出,深圳要建成“四城”,即和諧之城、活力之城、宜居之城、便捷之城。產業發展方面,工業、金融業、物流業和文化產業在總規草案中被重點提及。此外,總規提出設立包括戰略發展地區、重點開發地區、優先更新地區在內的特別政策地區,前海和沙井西部沿江地區被列為戰略發展地區。
編制過程中,深圳新一輪總規獲得國內同行和建設部的高度評價。2008年9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國家13部委赴我市,聽取了深圳市政府關于2010版城市總體規劃成果專題匯報。部委領導們指出,深圳市在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直承擔著排頭兵和橋頭堡的作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也非常重視,因此與其他城市不同,對深圳的城市總體規劃提出要求更高。與會部委領導對深圳新一輪總規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尋求發展模式成功轉型等方面所做出的創新性、先導性探索給予了充分肯定。
作為一個轉型的規劃,2010版總規提出向內涵發展要空間。深圳作為我國第一個真正面臨空間資源緊約束的特大城市,新的總體規劃承擔了探尋深圳城市轉型路徑的重要使命。規劃以“解放思想、科學發展”為根本宗旨,以世界先進城市為標尺,積極探索緊約束條件下深圳城市成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和發展模式。規劃力爭在全國率先實踐經濟社會轉型條件下的非用地擴張型的規劃編制方法,建立與深圳資源環境特征相適應、服務于社會經濟轉型的用地規模管理目標和模式。
新一輪總規城市轉型、挖掘內涵式發展理念最大地體現在用地模式上。為解決土地資源緊張的難題,《總規》提出由以往增量擴展轉向存量優化和調整,存量優化調整主要是通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來完成,城市更新規模超過新增用地規模。同時,將節能減排、綠色、低碳理念落實到規劃內容之中。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城建工委副主任王富海認為,這一輪《總體規劃》和深圳前幾次總規相比具有鮮明的變化,前幾次都是以城市擴張為主,而如今經過30年發展,深圳已很難繼續進行外延式擴張發展。剛剛獲國務院批復的《總體規劃》重點放在了城市更新上,放在已有建成土地的價值提升上,更側重內涵發展。這對深圳是一個重要的轉折,對全國來說,也是第一份不以面積擴張為主題,而以內涵提升為主量的大城市總體規劃。
專家同時表示,2010版總規更是一部以人作為規劃核心的創新的規劃。它體現以人為本的規劃理念,從建設和諧社會出發,將人作為規劃的核心,注意考慮和滿足不同社會階層的多樣化需求;突出城市總體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強化規劃實施的政策研究,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并提了一系列發展民生的重大措施,實現特區內外生活均衡發展。規劃解放思想,突出戰略要素,將深圳的發展重點納入區域及國家戰略,提升深圳和區域的城市競爭力。
此外,這一輪總規也是一個開放的規劃,規劃打破了以往的專家規劃或精英規劃的工作模式,實現了全社會全過程的公眾參與。全市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次總規編制工作的政府部門有43家,直接承擔編制任務的國內外科研機構有21家;舉行了不同階層和界別的公眾咨詢數十次,收集到的有效公眾意見近10萬份。規劃草案完成后,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深入全面的公開展示,全市共設立七個主展點并在300個社區進行公告,同時通過網絡進行公示,吸引觀展人數逾十萬人。規劃編制過程中,還就相關問題分別與香港、廣州、東莞、惠州等周邊地區和城市進行了充分溝通。
本次規劃的一個重大舉措是,提出了將前海地區規劃為深圳一個新的城市中心。前海也將成為深圳發展的新增長點和深港新的對接點。同時,謀劃深港合作新起點,首次提出了與香港共建國際大都會的目標。另外,規劃還將龍華、光明、大運、坪山等四大新城以及鹽田中心規劃為城市副中心,打造城市發展的重要極核,促進特區一體化和全市范圍均衡發展。
有關專家表示,經過30年改革開放,全國不少大城市都出現了外延式擴張難以為繼的苗頭,而只有深圳率先編制了一份不以擴張為主而以更新為主的總規,再度引領全國潮流,并力爭為國家的經濟社會全面轉型和科學發展闖出一條新路。
下一個30年深圳應該怎么做
務實創新 謀劃未來30年
“深圳2030”定位全球先鋒城市 2040尋找“世界先進”內涵
由于歷史發展階段不同,深圳每一輪城市規劃都在不同時期承擔了指導城市發展的重要使命,全面引領了深圳的城市社會經濟發展。30年過去了,下一個30年深圳應該怎么做?規劃部門又開始了新的思考。
《深圳2030城市發展策略》提出,深圳2030的發展目標是“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先鋒城市”。這一目標包括:經濟發展——繁榮、活力。建立與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多元化產業結構,維系核心競爭力。力爭未來25年,深圳GDP年均增長率保持在7%以上,到2030年,經濟達到目前最發達國家城市的平均水平。社會發展——平等、和諧。逐漸縮小社會群體差距,增加住房和就業機會,改善人居環境和就業環境,從而增強市民的安全感和歸屬感,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建設和諧的社會。環境發展——自然、宜居。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為了更加自主創新地立足于未來謀劃設計30年后的深圳,不久前,我市舉行了《深圳2040城市發展策略》啟動儀式和首次公眾論壇,來自不同領域、不同年齡的人士暢談了自己對深圳未來30年的設想與希望。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在啟動儀式上以一位參與深圳建設27年的公務員和一位關切深圳未來發展的市民的身份,在儀式上提出了第一份2040暢想提案。這份提案說,“2040年,深圳已經成為全世界最宜居、生物最具多樣性的大都市之一,我們呼吸著最新鮮的空氣、喝著最干凈的水、吃著最健康的食物、享受著最舒適的生活。更為重要的是,深圳還是世界經濟和文化的核心城市之一。”
市規劃國土委主任王芃表示,如果說“深圳2030”較好地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和重構了戰略空間結構和地區,那么“深圳2040”的先鋒城市內涵,更多關注的是如何承擔深圳未來30年的國家使命,探索深圳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研究深圳世界先進城市的新內涵,先行深圳實現現代化國際化的新途徑和尋求深圳建設民生幸福城市的新舉措。
展望深圳的未來,可以說,每一輪城市總體規劃,都以務實、創新的理念指導了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引領深圳一步一步走上新的臺階。下一個30個年,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深圳的發展將更加輝煌,深圳人的生活也將更加幸福。(深圳商報記者 董超文 通訊員 虞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