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日上午召開的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辭去陜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經表決后通過,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王登記的代表資格終止。
據了解,王登記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馮力軍向大會作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榆林市選出的陜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本人提出辭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經審議表決后通過。
據了解,王登記生于1954年11月,系陜西黃陵縣人,2006年4月至2013年2月5日任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于2013年2月起不再擔任廳長一職。
此外,會議還審議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于許可對省十二屆人大代表宋國富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決定。宋國富是吳堡縣三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榆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陜西省第十一屆、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