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與商販沖突,商販倒地的現象比較常見,10月17日,沈陽鐵西區保工街地鐵口附近,卻出現了執法人員“順勢倒地”一幕,被當地市民戲稱為“倒地執法”。(10月17日澎湃新聞網)
這是咋回事?據沈陽市民陳先生介紹,17日下午3時許,一對賣糖葫蘆的夫妻商販推著三輪車在沈陽鐵西區保工街地鐵口附近賣冰糖葫蘆,正好遇上執法局清查,執法人員提出沒收物資后,雙方僵持,在拉扯間,三輪車上的冰糖葫蘆也撒了一地,后在推搡期間,“戴眼鏡的執法人員在商販拉扯的時候,順勢倒地了”。
如果按照沈陽市民陳先生的陳述,應該扯不上“倒地執法”。或許,該城管在執法期間突發心臟病或羊癲瘋。然而,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鐵西分局一工作人員稱,因為不能暴力執法,城管工作很有難度,“(倒地執法)有時候是出于自衛,倒地并不是想訛他”。天哪!這竟然是一種執法手段,天底下還真的有“倒地執法”。
不知這是不是傳說中的“城管秘笈”中的新篇章?但這種無賴行徑人們并不陌生。時髦的有“碰瓷”,傳統的有就地打滾。如今,城管也用上了這一招,是被誰逼的?看上去沒有被逼,是“因為不能暴力執法,城管工作很有難度”。這不是把城管的執法手段亮底了——除了暴力執法,只有“倒地執法”。這至少讓所謂的“眼神執法”、“獻花執法”都顯得自作多情。
但是,如果“倒地執法”真的“因為不能暴力執法”,哪怕筆者再怎么想替城管說些好話,都感到難以自圓其說。因為除了使用暴力,只能就地打滾的,只有無賴才做得出來。這就一下子夯實了人們對城管的種種不良看法。
那么,“倒地執法”究竟能不能起到執法效果?如果不要臉面,或可阻止事態的發展。因為,城管可以不要臉,商販也惹不起無賴。這就使得所謂的“倒地并不是想訛他”,顯得自相矛盾。如果城管倒地不會形成對商販訛詐的壓力,怎么能起到制止事態發展的作用?就像“碰瓷”的撈不到好處,怎么會冒這個風險?而“有時候是出于自衛”就更顯得下作了。既然已經倒地,怎么還能自衛,無非是想讓對方意識到,城管是什么都做得出來的而退避三舍。但是,這也扯得上“執法”?難道令人聞風喪膽的“城管秘笈”中,還有這種下三濫的絕招?
然而,既然變相承認了“倒地執法”,那就應該考慮到你一個城管隊員丟得起這個臉,公權力也能如此不要臉?不能因為城管本來已經口碑不佳,就這樣破罐子破摔。看看自己制服上的塵土,玷辱的不是個人的形象,而是權力的尊嚴。假如執法人員可以如此不擇手段,那么,人們怎么去譴責那些“碰瓷”的,更怎么好意思責怪那些“扶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