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保險業新國十條 我國首次明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時間:2014-08-14 18:09:25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張維
一度“難產”的巨災保險,終于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突破。
國務院13日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制定巨災保險法規。
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
近期頻發的地震、臺風等巨災,使得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再一次凸顯。8月3日,云南魯甸發生6.5級地震。7月18日,海南省遭遇了41年來最強一場臺風“威馬遜”。
對于巨災所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我國所采用的主要救助方式就是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款。保險則并未在我國的災害事故防范救助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據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今年“兩會”上介紹,在國際上,巨災保險賠款一般占到災害損失的30%至40%,我國比例尚不到3%。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意見》的出臺可謂應運而生?!兑庖姟芬?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臺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建立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
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提升企業和居民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災害事故風險的意識和水平。積極發展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增強全社會抵御風險的能力。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范,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另外一個備受矚目的社會熱點,即“以房養老”,也在《意見》中予以明確體現?!兑庖姟芬幎?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與養老相關的還不止這一點。《意見》要求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推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促進保險服務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意見》還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并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2020年保險密度將達人均3500元
按照《意見》確立的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范,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
保險要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質量的重要渠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達到3500元/人。
《意見》明確,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信用記錄覆蓋面,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引導保險機構采取差別化保險費率等手段,對守信者予以激勵,對失信者進行約束。完善保險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制度、保險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
嚴查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
《意見》要求加快建設以風險為導向的保險監管制度。加強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監管,改進市場行為監管,加快建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完善保險法規體系,提高監管法制化水平。積極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保險監管派出機構資源,加強基層保險監管工作。
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推動完善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探索建立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立健全保險糾紛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加大保險監管力度,監督保險機構全面履行對保險消費者的各項義務,嚴肅查處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