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3 20:56:48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張佳蓓
8月1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江北鄉八家子村征地拆遷的過程中發生了一起慘案。執法大隊與村民發生沖突,龍潭區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邵罡被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外8名執法隊員和2名村民受傷。然而,此事過去一周的時間之后再起波瀾,有媒體報道稱,當地部門目前打算為殉職的邵罡申報烈士。但消息一出就在網上引起了一些爭議。(8月11日中新網)
說起城管,大部分人都嗤之以鼻,被貼上“暴力”標簽城管可以說成為棍棒執法的“代言人”。城管“打死瓜農”、“圍毆練攤商販”,類似的新聞屢見不鮮。但是這一次,城管在執法過程中“因公殉職”,當地相關部門打算將其申報烈士的消息一出,引發輿論嘩然。到底是因為城管暴力執法還是因為村民違規行兇,我們都不得而知,但是城管已然殉職,筆者在同情城管之余,更傾向于去琢磨“城管之殤”背后的原因。
盡管城管“暴力執法”的事件頻發,但在全國眾多地區中,誰也不能說城管是“天下烏鴉一般黑”,不可能每次城管都站在非正義的一方?;蛘哒f有時候城管執法確實遇到的阻力也比較多,一旦城管秉公執法影響了公眾的利益,個別商戶、小販就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有的對城管拳腳相加。這些城管執法中面臨的無奈,我們從不關注。
應該說,城管“被妖魔化”在某種意義上,是體制性漏洞的犧牲品。隨著城市不斷擴容、人口規模的擴大,城市的管理難度也在增大。在法律依據不充分、執法權責不明晰、管理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讓城管承擔起城市管理的重任顯然是強人所難。
無論怎樣,城管也是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可貴的。要避免以后這樣惡性事件的發生,國家應加強立法,明確城管的職責范圍,要通過法律授權的方式,明確城管管什么、怎么管。同時還要設立相應的監督機制,約束城管手中的權力,才能保證行政權力的依法行使。只有加強制度建設,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新執法思路,才能真正規避城管和小攤販沖突,給城管正名也將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