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福建出臺“閩八條”調控樓市僅過去三天,湖南省便緊隨其步伐,發布“湘五條”,從而成為第二個出臺“救市”文件的省份。
8月11日晚間,網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湘五條”—《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將從政府回購普通商品房用做保障房源、異地購房者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以及住宅產業化建設項目,資本金監管減半等五方面促進湖南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澎湃新聞致電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詢問該事宜,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收到文件通知,但官網還未發布文件全文,不知是否會有變動,一切以官方發布的內容為準。
政府回購適當面積商品房
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力度,力爭超額完成2014年目標任務,并提前謀劃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而“湘五條”中,首先提到的就是關于安置房源的來源方式改變。《意見》稱,各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及經濟園區可購置適當面積的普通商品房用于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納入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享受國家、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關資金補助及配建房源稅費減免政策。
根據湖南省住建廳公開數據顯示, 2014年至2017年,湖南省計劃改造各類棚戶區134.19萬戶,其中城市棚戶區改造107.76萬戶,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和國有墾區危房改造26.43萬戶。據湖南當地媒體報道,湖南省城市棚戶區改造涉及約450萬人,占該省城鎮人口的13.4%。
有分析人士表示,湖南此次出臺的“湘五條”應該并非所有的商品房都納入政府回購的目標范圍內,應該會有一個具體實施細則來規定哪一種商品房是回購目標。國家對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積有明確規定:廉租住房以50平方米以下為主;公共租賃住房以60平方米以下為主;經濟適用住房以60平方米左右為主;限價商品住房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政府回購商品房的好處在于,可給安置戶更多選擇,而此前多地采取的為就地安置。
省內異地可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如在繳存地以外的湖南省內其他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房戶租賃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額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這次出臺的“湘五條”在公積金的使用范圍上放寬了地域限制,這也就意味著湖南省內居民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不再受地域限制。而“異地”公積金貸款在湖南省并不能算調控樓市的“新政”。在2013年4月,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曾出臺《湖南省直擔任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對異地公積金貸款有明確規定,但此后隨著公積金“新政”的實施,異地公積金貸款就被暫停了,此次出臺的“湘五條”讓這一政策重新恢復執行。
關于使用公積金租房,在長沙早就已有實行。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資料顯示,長沙市市民如果在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公積金,在長沙沒有住房,并且每個月的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5%,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提取1次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