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地方通過喬裝打扮或偷梁換柱的辦法,讓本該淘汰的落后產能重新上馬;通過降低環評門檻或“先上車后補票”的辦法,引入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把調結構、轉型升級等要求拋在腦后。
近幾個月來,國家打出一系列“微刺激”組合拳,例如定向降準,支持棚戶區改造,鼓勵發展新能源項目,加速推進鐵路、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設。各地也開始加大投融資力度,加大相應領域的項目建設力度,對于緩解經濟下行壓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此次“微刺激”并非不分行業的全面刺激,部分刺激措施同時也是改革和調結構措施。“微刺激”的目的應該是激活經濟發展的正能量,不能為了增加GDP而不顧生態環境,比如不能把資金往重化工大項目、甚至是高污染高耗能大項目上一投了之。
但是,確有個別地方打著穩增長、惠民生的旗號,通過喬裝打扮或偷梁換柱的辦法,讓本該淘汰的落后產能重新上馬;通過降低環評門檻或“先上車后補票”的辦法,引入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把調結構、轉型升級的要求拋在腦后。
發展是硬道理,“硬發展”卻沒道理。通過“硬發展”來解除環保約束或降低環保要求,雖然能夠獲得短期經濟增長,取得一時的明顯政績,但加大了長期環保壓力,留給繼任者的是“黑色遺產”,也會影響公眾的民生福祉。
當經濟增長放緩時,就悄悄松開環保“閘門”;當環保壓力加大,節能減排目標難以完成時,就臨時抱佛腳,采取拉閘限電等辦法,這種隨便拿捏、擺布環保的做法,實際上是將領導意志、地方利益凌駕于環境法律、法規之上,對生態環境破壞力極大。
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長期性、艱巨性,需要付出持續不斷的努力,扎扎實實地推進。環保工作斷斷續續,環保力度時輕時重,只會不斷加大環境壓力,不僅不能減少污染存量,還會持續增加污染增量,最終導致解決環境問題的成本呈幾何級數上升,污染總量難以控制。
讓各級領導干部真正重視環保、“不敢越雷池一步”,需要建立完善政績考核和終身責任追究制度。環境保護是政府重要職能,應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大幅度提高生態環保指標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同時,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并嚴格實施終身責任追究制度,營造不能、不敢盲目決策的制度環境。
讓“環保高壓線”名副其實,嚴懲任何敢于越過“紅線”者,讓違法違規者付出沉重代價,才能促使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切實負責,始終對污染保持高壓態勢,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