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2014年廣東、深圳、上海、浙江、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十個地區被允許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廣東(不含深圳)此前被爆今年被允許自發自還最高148億元地方債,深圳今年的地方債發債限額昨日公布為42億元。這也是自2009年財政部代發代還地方債以來,深圳首次被允許自發自還地方債。
被列入2014年十個試點地方債自發自還地區之一的深圳,今年的舉債限額正式公布,財政部規定深圳今年的地方債發債規模限額為42億元。從2009年至2013年,深圳市共發行了131億元地方債,加上2014年即將發行的42億元地方債,6年間,深圳將計劃發行地方債達17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