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備受關注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工作即日起在全省范圍試點推行。已經印發的《山西省2014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這一試點工作將在全省113個縣(市、區)193個鄉鎮的788個村開展。具體名單可登錄山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范圍,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對于農村土地所有權權屬不清的,應依法確定所有權后再開展確權登記。經依法確認退耕還林還草的農村承包地,將不納入登記范圍。省政府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不得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
清查確權登記每個環節都要民主協商
按照全省統一要求,農村土地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要堅持民主協商的原則。此項試點工作的開展,須充分依靠農民群眾,清查、確權、登記的每一個環節必須實行民主協商,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
對于在試點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必須要有群眾共同參與,事先征求群眾意見,取得群眾理解支持,對于大多數群眾堅決反對的事情不能硬性操作。
退耕還林還草的農村承包地將不納入登記范圍
按“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今年我省計劃在包括太原市陽曲縣楊興鄉、清徐縣柳杜鄉等在內的113個縣(市、區)193個鄉鎮的788個村開展試點工作,其中潞城市整縣推進。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范圍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對于農村土地所有權權屬不清的,要依法確定所有權后再開展確權登記。經依法確認退耕還林還草的農村承包地,將不納入登記范圍。
試點內容包括:開展土地承包檔案清理、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注銷登記、對其他承包方式開展確權登記頒證、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料歸檔、探索研究農村土地確權技術路線、工作機制、信息化管理模式、確權成本和相關問題的政策性解決方案等。
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可由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規定辦理登記。經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符合登記有關規定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予以確認。
發生九種情形承包期內可變更注銷
承包期內,因下列九種情形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動或者滅失,根據當事人申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可依法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并記載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因集體土地所有權變化的;因承包地被征收、整治導致承包地塊或者面積發生變化的;因承包農戶分戶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因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因結婚等原因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并的;承包地塊、面積與實際不符的;承包地滅失或者承包農戶消亡的;承包地被發包方依法調整或者收回的;承包農戶戶主變更其他需要依法變更、注銷的情形。
試點期間,凡申請登記、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對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塊實測確認,并向申請方提供書面證明。
家庭承包狀況要逐戶摸清
在前期摸底的基礎上,即日起到5月底前,試點工作進入第二階段——調查摸底。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組織鄉村工作人員、測繪公司對試點村二輪土地承包臺賬、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整理。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要逐村摸清發包方情況,逐戶摸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
6月到8月,為試點工作清查階段。這一階段將根據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面積情況,結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檔案資料,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組織熟悉情況的村民和專業測繪人員,對農戶承包關系、地塊、面積、空間位置進行清查測量。
清查工作將按村組開展每戶、每塊地的邊界與權屬的圖面勾繪工作。在圖面上進行地塊的標繪,標注地塊編號等信息。對地塊邊界不清或其他需要實地調查的,須進行實地調查標繪。
第四階段為登記階段,將由專業測繪人員根據相鄰關系制作承包地塊位置平面圖,經公示無異議后,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初始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相關資料,將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專人負責保管。
11月到12月底,為總結驗收階段。將由各縣(市、區)對試點村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省、市對試點縣工作進行抽檢和抽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