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深圳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襲擊。這座年輕的城市在30多年的時間里,陸續修建了13700多公里的下水道,卻依然在暴雨來襲時嚴重癱瘓,市內出現200多個內澇區,給市民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深圳為何會在這次暴雨襲擊后出現大面積災情?國外城市發展又是怎樣建設下水道的呢?怎樣才能擺脫“重地上,輕地下”的城市發展思路?(4月14日央視網)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內澇頻繁發生,“一夜暴雨,內澇成災”是當前許多城市面臨的憂患。
暴雨突降,城市內澇,很多城市的相關管理部門都指出,城市排水系統標準過低、設計滯后等等,是阻滯迅速排澇的主因。不過,這樣的說辭顯然有些似是而非,甚至有卸責之嫌。因為幾乎每一次大雨導致城市內澇,都會出現這樣的說法,好多年過去了,何以這些城市的排水系統沒有一點改觀?最應該檢討的,恐怕還是時下的城市建設發展思路,甚至就是城市建設者的良心。
不能否認的是,中國城市排水管道設計標準確實落后。這些年來,國內的城市發展標榜的往往是速度,是“一日千里”;是高度,是摩天大廈排第幾的競逐。多個城市出現積水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城市硬化現象嚴重,很多城市存在一個很大的誤解:硬化就是現代化,現代化就要告別土地,讓土地變成混凝土,追求豪華亮麗,這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至為重要的城市地下系統,卻被有意無意地忽略掉了。城市大范圍硬化后,雨水只能往地勢低的地方流,馬路成了排水溝,立交橋下、隧道容易積水,形成了城市內澇。很多城市設計者搞地面設計時,完全沒有考慮下雨積水的問題。這些城市管理者計較的是任期內的城市面貌變化,是依靠城建拉動地方GDP的政績變化。于是,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高樓林立、草坪開闊、馬路寬廣的光鮮和亮麗。至于這個城市是不是真正如官員講話所說的那樣,“夯實基礎”了,并不重要。
城市洪澇災害防治要統籌考慮城市外洪內澇問題,科學確定防洪排澇標準,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抗災能力。既要重視城市防洪工程措施,更要重視城市防洪的非工程措施,同時也要建立多層監管體系。一是設計行業需依照規范做事,規范必須嚴謹且有前瞻性,“有遠慮則無近憂”;二是加強市場監管,既要保障投資走向和可持續性,又要確定保險公司的責任;三是制定配套法律和有約束力的城市規劃,落實財政投入,設定建設和改善的時間表,如此可以依法依規劃行政問責,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