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施行。對于市民關心的垃圾收費問題,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總工程師唐家富表示,不急于推出收費政策。
生活垃圾分類的概念,早在十多年前就被正式引入,可在實踐過程中,卻出現了種種水土不服的癥狀。有些是分類概念不清,還有則是運輸企業直接混運本已分類好的垃圾,挫傷市民積極性。據了解,這次立法在總結以往垃圾分類的基礎上,延續了四分法并加以微調: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
垃圾分類是對垃圾收集處置傳統方式的改革,是對垃圾進行有效處置的一種科學管理方法。面對著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和環境狀況惡化的局面,如何通過垃圾分類管理,最大限度地實現垃圾資源利用,減少垃圾處置量,改善生存環境質量,是當前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迫切問題之一。
從國內外各城市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法來看,大致都是根據垃圾的成分構成、產生量,結合本地垃圾的資源利用和處理方式來進行分類。如德國一般分為紙、玻璃、金屬、塑料等;澳大利亞一般分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垃圾分類的一開始,各國和地區都遇到過難以推廣的情況,畢竟對于許多人來說,已經習慣了將垃圾一并仍在垃圾桶內,如何把他們的習慣糾正過來,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問題。其實,我們可以看看日本的成功經驗,在日本,無論是政府還是普通居民,扔垃圾已是一件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行并已形成規矩的事情,而且是一件已經做得非常細致的事情。為了減少垃圾,增強回收利用,日本各地紛紛采取新應對措施。為此,政府還特別發送給各地市民垃圾分類手冊,指導他們對垃圾進行正確分類。
從目前的請款來看,在硬件還遠不能與日本相比,但更大的差距恐怕還是在軟件上,即在于政府和民眾對垃圾分類的認識上,在于政府關于垃圾分類的制度建設上,也在于每個市民對垃圾分類的認真細致精神和環保節能意識上。只有從硬件上保證垃圾分類環保的可操作性,從軟件保證每個人都有垃圾分類的意識,才能真正可能將生活垃圾分類真正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