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2014年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申報和社會保險登記年審工作將從4月1日啟動。
此次基數申報和登記年審范圍的對象為2014年3月末參加本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
基數申報和登記年審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辦理,也可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保中心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窗口辦理。網上辦理相關手續的用人單位,須先行開通網上注冊,未開通網上注冊的用人單位,可到市或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冊手續并申請開通網上辦事業務。
其中:辦理基數申報的用人單位在4月1日后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或到市社保中心事保服務窗口拷貝申報數據文件。錄入完畢后可通過網上提交,待市社保中心審核通過后,再將申報資料報送到市社保中心事保服務窗口。也可將錄入完畢的數據文件連同申報資料直接報送到市社保中心事保服務窗口。
辦理登記年審的用人單位,可在4月1日后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在線辦理登記年審,待市社保中心審核通過后,再將資料報送到市社保中心事保服務窗口。也可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到市社保中心事保服務窗口辦理登記年審手續。
2014年7月1日起,對已完成繳費基數申報的用人單位,按審核后的繳費基數征收養老保險費;對未按規定申報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按該用人單位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應繳基數征收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的,從補辦次月起按規定征繳,補辦申報手續前已按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多征收的養老保險費不再進行清算退還。
對未按規定申報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市社保中心將進行重點稽核。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