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今日上午宣布,北京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含收集、運輸、處理)調整為300元/噸,餐廚垃圾處理費(含收集、運輸、處理)調整為100元/噸。此前,北京非居民垃圾處理費標準為1999年制定,垃圾處理收費是每噸25元。(12月12日《新京報》)
不得不承認,中國垃圾增長的速度實在太快。據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自然之友”曾發布的《中國環境發展報告(2011)》指出,我國垃圾年均增長率超過10%,每年產生近1.5億噸城市垃圾,全國超過三分之一的城市處在垃圾的“包圍”之中。城市垃圾如此增長勢頭,若是做好循環再利用工作,也可以將部分變廢為寶。問題在于,我國從垃圾分類意識、環保意識到回收垃圾、處理垃圾的分類工作都不盡如人意。新規提高收費能不能如制定者所希望的“鼓勵企業先進行垃圾分類”仍需打個問號。
這項非居民垃圾處理的調費規定其實早在2010年就始擬了,當時新聞報道的是“通過經濟手段鼓勵市民進行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還將制定對各區縣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目標考核”。此次,新規的細則與量化考核尚未詳細得知,但有一點是明確的,絕不能單純依靠提高收費了之,各項保證實施措施亟需完善,不然提高收費標準也無威懾力。城市垃圾的處理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關鍵還是在于樹立民眾垃圾分類的意識,且光靠民眾孤身自覺是不可能完成的,需要政府的引導,例如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完備的法律規范,通過媒體、社區、學校等各種媒介,在公眾中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國民充分認識到垃圾科學處理的必要性。我國政府角色需由服務的提供者積極向引導者、監管者轉變。
城市垃圾被稱為“放錯地方的資源”,在一些特別注重環保的國家,處理垃圾最有技術含量的環節是垃圾分類。例如,目前,英國90%以上人口居住在城市。面對每天城市居民產生的成千上萬噸的廚余垃圾,以往常是是與其他生活垃圾一道深埋地下,通過生物化解予以處理。但是后來發現這些廚余垃圾可以讓其中的有用物質實現再利用,于是變廚余垃圾處理為有機化肥。然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統與垃圾性質與國外完全不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一是含水率高,二是有機廢物比例高達45%~55%,西方發達國家一般在20%左右。雖然發達國家的垃圾處理已卓有成效,但不可盲目借鑒。
發達國家本著“誰污染,誰負擔”的原則,很早就實行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規章保證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實施。國家現在提高非居民垃圾收費標準在一定程度上確能倒逼企業單位不得不自覺,但在治理對策中,它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切莫造成環保觀念沒跟上發達國家、收費就自覺向其靠攏的本末倒置。
作為北京市首批推行生活垃圾處理“零廢棄”的育英學校原生廚余垃圾的產生量減少近50%,校園垃圾實現全部分類回收。其實,只要逼一逼,很多企業單位都能“變廢為寶”的。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90%以上。
希望這個90%不是只在紙上出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