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發展令全球矚目,工業化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進入轉型發展新時期,城鎮化作為最大內需將引發投資和消費的大幅提升,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動力源。這一點,已經形成共識,并正在化作推動未來發展的重要政策取向。
新型城鎮化要研究探索新的發展路子。“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這對我們合理安排城鎮化布局和發展路徑是一個遵循。筆者認為,通過做強地級市帶動區域城市群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新選擇。
一
推進新型城鎮化,把更多著眼點放在地級市上,有著客觀的原因。其中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過去的城鎮化進程中,地級市本級用占比較小的土地,承載了城鎮化中相當的人口和經濟總量,地級市相對健全的城市格局、相當規模的城市體量、較為完善的城市設施、相對系統的城市機制,使其理所當然在新一輪城鎮化大潮中擔當起區域中心的重任,在接受特大城市輻射的同時向縣市、小城鎮傳導各種要素,聚集人流、資金流、信息流、物流,支撐和引領區域的發展。
比如江蘇的“蘇錫常”,都是源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由地改市,經過二三十年的發展,不但實力大增、體量大長,如今已成為“長三角”重要的城市群,其輻射功能影響全國。蘇州2011年經濟總量就超過萬億元,城市化率達71.3%。“長三角”、“珠三角”有相當一批地級市,經濟總量都達到幾千億元甚至上萬億元,財政收入幾百上千億元,成為全國城市中的中堅力量,有的已經進入到和一些特大城市比肩而坐的行列。
實踐告訴我們,在整個國家這盤大棋中,以地級市為突破口推進城鎮化,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
在新一輪城鎮化中,地級市具有很多優勢。其主要表現為:一是輻射帶動優勢。與地級市比,特大城市因為自身體量大,往往注重自我完善、自成體系、自身發展多,加之“城市病”日益顯現,輻射的交通、時間成本高,對外輻射因而呈明顯衰減趨勢,容易形成“大樹底下難長草”。而地級市因為自身緊湊、城市邊界清晰,與周邊中小城市、小城鎮是一個開放的體系,輻射比較直接,輻射效率也高。二是資源配置優勢。隨著城鎮化發展的深入,特大城市因為產業結構的轉型,制造業的承載力趨向弱化,其比較優勢越來越聚集于服務業,而地級市承載空間較大,有著較為完備的制造業體系,制造業優勢將明顯優于大城市。三是中間突破優勢。地級市作為區域的中心城市連接上下、溝通周邊,可以拉動一個中等城市群在全國這個大區域發展中找準自己的定位,形成地區的特色,打響個性品牌。利用城市和城市群所處的中間區位優勢,對上承接,對下輻射,從而有利于加速全國城鎮體系的形成。
二
基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背景下的城鎮化,是擴大國內需求的戰略重點,面臨著很多難得的機遇,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困難和挑戰。土地、水、能源等城市發展重要物質基礎的匱乏,城鎮化水平的東高西低,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城市治理中的種種不適應,尤其是在客觀上一度過分重視特大城市群的發展,中小城市發展潛力未能充分發揮,空間分布和結構規模不合理等十分突出。在這種背景下,構建“金字塔”結構的規模等級體系,增加新的城市節點,將現有人口百萬以內的中等城市做強,發展成為大城市,不失為一個新的取向。
事實上,如果不激發面廣量大的地級市發展的活力,僅僅靠大城市和小城鎮的兩頭“帶”,城鎮化是很難“帶”起來的,尤其是這“兩頭”中的“一頭”還處于城鎮化的末端。
從辯證法的角度來分析,所謂抓兩頭帶中間,在空間上著重是一個橫向概念,是同一個層級的比較,而城鎮化的發展是縱橫交錯的復雜概念,著重是縱向的比較,不能機械套用。在中國的城鎮化建設這個大系統中,不僅特大城市、小城市的作用不可忽視,地級市的作用更是舉足輕重。從現實的可能性來看,僅人口一項,有些地級市已接近百萬人,東部有的已達數百萬人之多,如果地級市城區平均能超過百萬人,在未來的城鎮化中則可容納全部城市人口的近半數,這將形成全國城鎮化的重要戰略支點。而特大城市要達到如此比例,則需要數十個千萬、數千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型城市,這在發展的要素保障和生態要求上,都是很難想象和難以做到的。因此,筆者認為,未來城鎮化發展的政策取向可以這樣考慮:特大城市要適度控制規模,優化發展;小城鎮要減少數量、提高質量,集約發展;中小城市要挖掘潛力,提升發展;地級市要做大做強,成為帶動區域城市群發展的龍頭。從這個角度看,通過做強地級中心城市來承接大城市的輻射,推動區域城市群的發展,帶動縣(市)城市及小城鎮的升級,可以成為我國城鎮化建設的一個新戰略。
現實中有一種擔心,認為地級市增加了行政管理的層級和成本,有的還舉出一些國外的案例。其實這里有兩點不能忽視:一是不能忽視我國的國情。城鎮化是社會發展中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轉移的推進和程度,其本意是指人口的城鎮化,而我國13億巨量人口管理中的復雜性是那些人口稀少的國家所無法比擬的。二是發達國家行政層級也強調因地制宜。如美國,在不斷擴大的聯邦政府的框架下,還有州政府、郡(縣)政府、市政府、鎮政府,其中市政府中又有轄區的政府和不轄區的政府,即所謂“大市”、“小市”。而且,在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圈、城市群的概念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區劃。現在講區域發展,更重要的是要強調泛區域發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