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印發的《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提出,要嚴格機動車總量調控,2017年北京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5%以上。
方案提出,要大力發展公共交通,2017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同時要嚴格機動車總量調控,2017年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
方案提出,要推動機動車結構優化調整,2017年全市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規模達到20萬輛;提高標準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2015年淘汰全部黃標車。
此外,還要完善公共管理政策,在機動車保有量預計增加80萬輛的基礎上,2017年全市車用燃油消耗總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5%以上。
為實現上述目標,方案從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嚴格機動車總量調控、推動機動車結構優化調整、提高標準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完善公共管理政策五方面提出58項具體措施。具體包括加快軌道交通建設,制定并組織實施更為嚴格的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引導購置新能源汽車,促進公交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北京市政府成立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協調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相關副秘書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為協調小組成員,負責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總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工作,并加強統籌調度,解決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辦公室主任由相關副秘書長擔任,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任務目標和責任分工,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方案要求,市交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年度計劃完成情況的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全市總體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階段性目標、工作計劃、資金需求等,并不斷健全完善部門配合、信息共享、市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定期調度,加強統籌,推進落實。各相關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按計劃完成車輛淘汰更新任務,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