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上海發生了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傷的慘痛后果,讓人深感惋惜!值得我們反思的是,在人類社會全球化、市場化、競爭化的發展大潮中,像上海這樣擁有2000多萬人口的特大城市,如何從根本上確保城市的安全運行,讓市民的財產和生命不受損失,理應成為“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底線。
人類的城市發展史表明,安全是一座城市興盛存亡的首要條件。通常而言,城市安全威脅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天災讓一些城市變成廢墟、文明中斷,如五千年之前印度河流域的莫亨朱達羅城(公認是全世界已發現的最古老的城市遺址之一),據推測就是毀于公元前1700年的大地震。二是,人禍導致城市衰退乃至消亡,其中最典型人禍就是戰爭,如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超過百萬人口的大城市羅馬,既是因安全而興盛的成功例子,也是因不安全而導致垮臺的最典型例子。“安全”是一座城市不斷發展、不斷進步的首要基礎和底線。
撇開地震、海嘯等天災而言,城市安全水平受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多因素的綜合影響,而擁有上千萬人口規模的特大城市,必將面臨著更加嚴峻的安全挑戰。例如像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具有人口多、高樓多、生命線多、危險產業多、產業體量大等典型特征,這勢必形成更加嚴峻的社會治安安全、公共衛生安全、消防安全、電梯安全、城市交通安全、能源安全、化學危險品安全、恐怖安全等方面的壓力和挑戰。
有些人從概率論的角度出發,為城市人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存在尋求理由,筆者以為,這種論點并不成立,筆者以為所有人為導致的事故和災難,主要是當今社會普遍缺乏“責任感”的結果,只要是因人的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和災難,一定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關鍵在于看相關主體(政府、企業、個人)愿不愿意為城市安全負起自己的責任,動真格。簡言之,城市安全建設,不僅需要完備的安全制度,更需要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責任心。首先,要全面建設責任政府。政府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速度與人民幸福安康之間的關系,揚棄急功近利的發展理念,加大安全基礎設施和安全管理的公共財政投資,謀求天人合一、社會和諧;更為重要的是,要適時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城市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折不扣地堅決貫徹執行各項法律法規,讓故意制造事故的任何人,付出高昂的代價。其次,要全面建設安全團體。包括企事業單位、社區、園區、社會組織、家庭等,各行各業都要制定專業化的安全標準和規范,全業行動、全員協行,按規章辦事。最后,大興社會教育,塑造一個個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的個體。讓每個人都能做到嚴格履行自己的職業規范,一絲不茍,把一個個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