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9日在京舉行的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協議簽字儀式上獲悉,今后三年,中央財政將從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安排資金260億元,用于10個示范省(自治區)的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并帶動示范省(自治區)統籌各項土地整治資金300億元左右配套投入。
在簽字儀式上,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分別與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湖北、廣西等10省(自治區)簽署了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協議,明確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示范省(自治區)各自的職責,確立了具體示范區域、預期目標、中央政府和示范省(自治區)各自資金投入數以及獎懲措施等內容。
財政部表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加大投入,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正式啟動。這是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各項土地整治資金,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積極探索,也是支農惠農的一項創新性舉措。
國土資源部表示,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加上此前已實施和已通過評審論證的10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目前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建設總規模將達到5800萬畝,預計新增耕地1000多萬畝,新增糧食產能約200億斤。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指出,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有利于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有利于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有利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有利于有效搭建聚合各類涉農資金發揮綜合效益的平臺,支持和帶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簽署示范工作部省協議,目的就是明確各自職責,保障資金投入,加強監督管理,使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據介紹,2008年以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已組織實施了吉林西部、新疆伊犁河谷、寧夏中北部、黑龍江三江平原東部以及汶川災后重建5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已下達中央支持資金91億元,建設總規模1970多萬畝,新增耕地將達到770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