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guī)定,非京籍兒童在京上學,父母需辦理“五證”后才能辦借讀證。由于條件不符,山東籍男孩軍軍的借讀證明辦不下來。軍軍母親韓女士想到了辦假證、買假章。交易當天,她被派出所當場抓獲。(8月15日《京華時報》)
學齡兒童信息采集5月31日就已結束。即使她辦好借讀證明,軍軍今年也已失去上學機會。徒勞的努力,其間苦澀,公眾當能感同身受。悲劇既成,作惡者誰?警方依律辦事,無可指摘;韓女士私辦假章,也應付出代價……然而,法理維度內無比清晰的責任劃分,在情感層面卻為太多人所不能接受。
在不少人看來,此事對應著“外鄉(xiāng)人在都市”的許多社會命題。比如,大城市的“驅離”機制。所謂“五證”,本就是為控制外來人口涌入;再比如,外地人與都市體系的磨合狀況。
當“涌入者”未能通曉并習慣所在城市的行事邏輯,便注定只能以一副不設防的姿態(tài),“裸奔”在風險社會中。韓女士的最大不幸在于,她幾乎全然游離在這座城市秩序之外:不知道申請入學的準確流程和時限;不知私辦公章的性質與風險;甚至,不知被抓后怎樣申辯和維權——那些明確的禁區(qū)也就成了暗坑,怎會不遍體鱗傷?
韓的遭遇,絕不只是個體之痛,而是大量城市外來者的共同處境。雖身處城市,但自身認知與行事方式,卻游離于外。對城市的文化體系、生存法則等知之甚少,其后果是他們一方面缺乏利用規(guī)則爭取權益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極度缺少規(guī)避風險、擺脫麻煩的技術手段。故而,只能或孤島般存在,或病急亂投醫(yī)。
從某種程度上說,我們將軍軍一家置于高危的都市生活中,卻不曾盡到“告知游戲規(guī)則與維權知識”之義務,多少有點挖坑設陷的意味。畢竟常識是,只有事先充分宣示了“規(guī)則”內容,然后再依照“規(guī)則”管理,才可具備起碼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