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們的城市化是洗劫一空的城市化,是掃蕩特色文化的城市化。城市化被變成了一個名詞標簽,貼到了某些市長、省長的政績簿上。所以,我希望低碳城市化是以科學發展觀定位的城市化,而不應該把低碳像過去曾被用爛的生態、綠色一樣,當作標簽,貼到哪里都可以。舉例來說,有的科研人員把現有的項目貼上低碳的標簽,重新申請項目,去套取進一步的科研投入;有的規劃設計人員把過去的方案拿過來,貼上低碳的標簽就變成低碳設計。施工過程、產品同樣如此。簡直太滑稽了。
低碳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要照顧經濟、社會和環境的效益的平衡。實現低碳,規劃設計至少可以做以下幾件事:
第一要全面落實地表最小擾動原則。過去提的三通一平,到后來發展到十幾通一平的原則要改改了,幾通一平的結果使深圳那個小漁村不見了,倒是建設出一個全新的城市,但卻沒有了先前的植被、蛙聲、蟲魚的吵鬧,讓人們感覺很失落。北京大學胡兆亮先生一篇關于華僑城的規劃構想的文章,提出依山就勢搞建設,少動土,好造景,這是真正落實地表最小擾動原則。這樣做不僅符合生態原則,其實土方量少就少花錢也是符合經濟原則的,因此,這個原則要落到規劃設計中,特別要寫入規范。
第二是交通出行最短、最少原則。住房制度改革就有這樣一條:讓人們擁有自己的房子,人的流動不再受制于當時分房的單位。可現實是大家買了房子,還得去遠離房子的地方工作,還得送孩子去我們心目中不多的名校上學,還要去名醫院掛號看病。過去我們的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強調了基本服務設施的配套,卻沒有辦法均衡配置學校、醫院等優質資源。包括現在談論較多的功能區的適度混合,過去曾經強烈建議功能分區明確,以擺脫生產生活間的相互干擾,如今很多工藝的改進,使生產實現了無噪、無煙、無味,功能區的適度混合成為可能。但限制人們選擇的因素又出現了,不同單位的同一崗位取得的報酬迥異,不同單位的福利待遇相差很大,這使人們不得不穿梭于工作和居住地。所以,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急需加入均衡配置優質教育和醫療等資源的內容。
第三是資源循環利用的原則。我們現在所用的資源要符合低碳原則,就必須堅持一要用得少,二要用得效率高,三要把廢物再利用。如今有些建筑用了10年就拆掉,實在太浪費了。其實,我們的設計規范非常明確,住宅項目全部都是重點工程,設計壽命都是100年,設計操作也是如此。所以,并不是房子用不到70年,而是城市領導等不了70年就想改造。這不是質量問題,是市長決策的問題,是城市發展思路問題。
1993年編制的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在2002年又作了修訂,主要是適應老年人居住要求和對停車場設計的規范。除了以上建議,我覺得最急切的內容是把豎向綜合里面的道路斷面進一步細化,使其符合生態和低碳要求。規范里要明確把綠化作為斷面的最低點,使道路的積水和周邊建構筑物的匯水都能入滲到綠化中去,用雨水補充地下水,當然綠化施工程序規范也要做相應的修改。至于文化層面需要時間,有年頭的建筑才有故事,有了故事才有文化,有了文化城市才有靈魂。還有一點是要抓住機會,趕緊修訂《城市規劃編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