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綠卡”出臺相關新的政策方針
經2013年5月20日上海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這一辦法,取消了原有制度中的居住證分類,而以積分制度取代。達到120分積分標準值的持證人,可享受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引入積分管理,突出了能力和貢獻的導向,為平凡崗位的普通勞動者提供了一個融入渠道。”在6月19日上海市政府舉行的《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發改委總經濟師翁華建說。由此,上海也成為中國首個對外來人口全部采用居住證積分制管理的城市。
“這種操作手法至少看上去更加符合現代城市的管理理念,也在某種程度上沖淡了以往戶籍改革政策中濃厚的功利性。上海的政策可以說給了人們一個新的視角,在今后的戶籍改革中,更多地考慮人的付出和人的期望值。”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孫常敏如是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