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的宏偉規劃,最核心的問題是如何將政府、企業、個人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放在一個恰如其分的位置上。
在26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于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稱,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專家說,這是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各類城市具體的城鎮化路徑。
與此前傳聞被否定的那份城鎮化報告相比,很多人或許不必再擔心,城鎮化走上一條“城建化”的老路。在過去很多年,中國城鎮化的路徑基本上就是一條大規模城建擴張的路徑。在這條老路上,我們可以隨手抄起“某某大道”、“某號線地鐵”、“某某樓盤”等路標。盡管李克強總理多次提到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但是很多政府部門、官員仍然希望借“新型城鎮化”搞大規模的“造城”計劃。
這次國家發改委的報告著墨重點不在“造城”,而是“進城”,并提出農民落戶從小城市到中等城市,最后到特大城市的實施路徑,無疑有助于廓清大家的認識。
“人的城鎮化”的核心是保障人們的各項權益,填平二元體制下城鄉居民之間權利的鴻溝,讓所有居民不論身份差異都能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而其前提正是尊重公民遷徙自由等基本權利。
因此,“人的城鎮化”也應該尊重市場的自由選擇。過去,我們的城鎮化帶有強烈的計劃干預色彩,靠政策、資源的傾斜來確定什么樣的城市成為特大城市、什么樣的城市成為二三線城市。而城市的形成從本質上來說,正是市場自由競爭的結果。
那么,尊重人們的權利和市場規律的城鎮化,“進城”能否具有“造城”一樣的拉動經濟增長的魔力?為何新型城鎮化是未來20年中國經濟增長的引擎?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究竟應該做些什么?
其實,在此需要走出新型城鎮化不需要政府投資的誤區。要滿足未來幾億進城農民的需求,實際上意味著大規模的政府支出。不過,政府支出的側重點和過去明顯不同。
有機構測算每個農民進城,成本是20萬元,這主要是為進城農民提供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的成本。如果以3億農民計算,光這一塊就是60萬億元的財政支出。當然,這些錢并不意味著打了水漂,提供更高水平的社會保障,才能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消費水平。這部分政府投入無疑最終將轉化為內需。
另外就是,農民進城之后,公共服務會相對短缺。政府要根據進城人口的規模,為新增人口提供保障房、學校、醫院、道路、圖書館、自來水乃至污水處理廠等公共基礎設施。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中小城市戶籍政策放開,農民進城提速,這些公共基礎設施的投資也將相應提速,而且規模不小。
未來的政府支出和政府投資可能仍將規模不小,但是其特點非常明顯。其一,投資不再是單純地搞基礎設施建設,即所謂的“鐵公基”,而是要與民生結合。其二,這種投資將來更多地還要帶動民間資本一起參與。中國的城市化,可能是需要30年才能完成的一個長期過程。沒有政府投資,完全靠市場自發完成,是不可能的。但如此浩大、復雜、長期的工程,顯然也不是鐵公基的傳統投資方式能夠完成的。因此,新型城鎮化的宏偉規劃,最核心的問題是如何將政府、企業、個人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放在一個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如何衡量各種政策、行為是否合適、得當,最關鍵的一個指標就是,看其是否服務于“進城”,而不是人為的“造城”。